水寨镇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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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寨镇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镇属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基层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从源头上减少基层矛盾纠纷发生,规范基层社会治理秩序,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基层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基层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基层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日常管理的理念,以问题为导向,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为方向,落实镇、村和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对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分门别类,逐层推进,综合施策,有序解决,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治理与建设并举,促进基层干部作风转变和基层治理水平提升,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保障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加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

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是转变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利益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举措,是发展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关系政权巩固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基。结合当前深入开展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从管好资金、资源和资产入手,突出问题导向,选取资金量较大、资源较集中、问题较突出的村进行重点治理和规范,通过落实整改、查办案件,以点带面,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农村基层运作,保持全镇稳定发展,提升水寨整体形象。

三、重点治理任务和措施

基层治理涉及农村经济、文化、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和谐稳定等方方面面,牵涉面广,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多,为此,结合水寨实际,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为目标,以解决当前农村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逐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涉农补贴和涉农专项资金、矿产资源的使用管理,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带动基层治理工作整体提升。

(一)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1.规范资金发放和监管。

一是严格规范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加大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和发放管理公示力度,通过镇政府信息网和镇村公开栏,将低保救助补助、五保供养补助、优抚对象补贴、医疗救助、生态公益林补偿、泥砖危房改造补贴等27项涉农补贴的项目、对象、标准和金额等有关信息向群众及时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建立补贴资金分配、发放明细、汇总审核等工作台账,实行资金一户管、服务一站办、补助一折发、核算一本账的四个一发放模式规范资金发放程序,保证资金及时、足额、便捷发放到户。(责任领导:魏耿华;牵头单位:财政所;参与单位:镇纪委、经管站、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及其他涉农部门,各村)

二是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2014年以来上级拨付到村或施工单位的农村道路硬底化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奖补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开展专项检查。对新上项目要全面落实项目资金管理报账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公告公示等制度,设立专账管理,独立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实施项目审计制度,工程完工后,及时验收结算,由经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建后管理和维护,及时办理工程项目资产移交手续,明确产权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和经费,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同时,对农村财务管理中合同不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收支不公开、票据账目混乱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财务管理混乱的村进行集中整顿;完善镇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村账镇管工作,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银行存款、现金、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的管理。(责任领导:魏耿华;牵头单位:财政所;参与单位:镇纪委、经管站、农业服务中心及其他涉农部门,各村)

2.规范农村资源管理。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地确权登记颁证。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大土地、林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力度,切实解决好村(组)之间,村民承包经营和山地、林地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责任领导:周展红;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参与单位:国土所、村建办、水务服务所、财政所,各村)

二是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依法有序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从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也要建立档案跟踪解决,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切实规范土地管理秩序。(责任领导:魏耿华;牵头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参与单位:国土所、村建办、水务服务所、财政所、派出所,各村)

   三是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及征收补偿工作。结合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加快推进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物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确保集体资源长期发挥效益。与此同时,认真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及时将征地补偿款支付到位;全面落实好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问题;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落实问题。(责任领导:魏耿华;牵头单位:国土所;参与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劳保所)

3.规范农村资产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资产台账。建立资产定期清查机制,每年对资产情况进行一次核实对账,每三年开展一次资产审计,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明确产权属性,同时对集体资产的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变更登记。(责任领导:刘丽霞;牵头单位:民政办;参与单位:镇纪委、经管站、财政所,各村)

二是加强农村资产经营和管理。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实行有偿使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农村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经营者。集体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变更和主要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经济联合社或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会议审议通过,集体资产的经营收益应及时纳入账内核算,同时定期对集体资产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加强对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开合同履行情况,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各种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归档并报镇备案。(责任领导:刘丽霞;牵头单位:民政办;参与单位:镇纪委、经管站、财政所,各村)

4.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2015年底前完成县、镇、村三级联网的农村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统一平台、统一规程、制度健全、管理动态、交易阳光、监控实时、信息共享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模式,实现农村三资管理的实时化、全面化和全程化。各村要以财政结算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镇级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配齐工作人员,完善配套设施,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好农村集体三资的招标采购、交易管理等相关服务代理工作;各村(社区)要做好集体三资的清查核实工作,对已纳入账内核算的资产资金资源,登记好有关明细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底子清、核算准。(责任领导:魏耿华;牵头单位:财政所;参与单位:各村)

(二)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1.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严格按照《五华县加强河道采砂源头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华府办函〔201578号文)要求,积极推进河道采砂源头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河道采砂源头管理长效机制,全力落实成立镇级专责工作组、实行河砂合法来源证明、建立视频监控、加强河砂装载管理、加强案件查处、实行严厉问责、建立奖惩机制等七条措施,遏制违法违规采砂行为,确保我镇河道采砂依法、科学、有序进行。巩固整治非法堆放经营河砂工作成果,加强对河砂堆场的日常巡查监管,杜绝出现新的非法堆放经营河砂点。(责任领导:张定环;牵头单位:水务服务所;参与单位:国土所、工商所、派出所、安监办、供电所,各村)

2.加强稀土、瓷土、石材等资源管理。落实属地管理和国土资源部门巡查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瓷土、石材等矿产资源行为。规范持证矿场开采秩序,严肃查处超范围开采、超量开采行为。(责任领导:魏耿华;牵头单位:国土所;参与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安监办、工商所、派出所,各村)

(三)推进平安村居创建。

1.加强基层治安管理。结合开展 黑恶势力专项整治,将打击重心延伸到基层,重点打击煽动群众聚众闹事、欺行霸市、强占资源、侵吞公私财产、干扰重点工程施工、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生产生活、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聚众赌博、盗抢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全民禁毒宣传,加大对制毒窝点的巡查、摸排和打击力度。采取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与日常整治、群防群治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治安巡逻防控,不断完善各项配套设施,积极探索治安联防工作模式,努力实现人防、技防、物防于一体的群防模式。(责任领导:李万年;牵头单位:派出所;参与单位:各村)

2.化解涉农矛盾纠纷。通过开展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联系群众工作,滚动式推进涉农矛盾纠纷及不稳定隐患排查,对清查出来的影响基层稳定的突出问题要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专责班子和责任人,进行限期解决。深入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依法推进涉农性历史积案和信访积案化解。加强对土地、山林、劳资纠纷、资源开采和宗族房姓等方面矛盾纠纷的专项治理,对无理取闹和幕后操纵、鼓动他人上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和严厉打击。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认真制定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包括做群众工作预案和事件处置预案,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责任领导:李万年;牵头单位:综治办;参与单位:司法所,各村)

3.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法律进乡村,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群众提供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引导基层干部依法管理村内事务,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责任领导:李万年,责任单位:综治办,参与单位:宣传办、司法所)

(四)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执纪监督。

1.通过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促进作风转变。强化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激发工作热情,完善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离任审计等监督管理制度,引导和促使他们扎实干事,依法履职,为民服务。重点抓好基层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每年分次分批对村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村级换届后对财务、计生专干、治保主任等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一次以上,加快基层干部作风转变。(责任领导:廖彩琼;牵头单位:组织办;参与单位:民政办,各村)

2.通过落实镇领导干部驻点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促使作风转变落到实处。通过全面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实施镇领导干部驻点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实行村干部坐班制和镇、村、组、党员四级代办制,加强和规范党代表工作室建设,促进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强化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基层组织班子的组织教育,促使基层干部队伍作风转变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好现代远程教育网络阵地建设。(责任领导:廖彩琼;牵头单位:组织办;参与单位:镇纪委、民政办,各村)

3.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惠民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惠农资金,侵占征地补偿款等专项资金,以及插手参与资源开采和土地、山林、房产屋迹等利益纷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逐步完善相关制度、促进规范管理。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教育。(责任领导:张仲坤;牵头单位:镇纪委;参与单位:财政所、民政办、经管站、派出所及涉农部门,各村)

(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

一是增强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村党支部的核心领导和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对村(社区)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提高村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交叉任职比例。(责任领导:廖彩琼;牵头单位:组织办;参与单位:民政办,各村)

二是整顿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每年排查、整顿一批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落实镇领导挂村帮扶制度,采取一村一策、一事一策推进整顿转化。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形成常态化的整顿机制。(责任领导:廖彩琼;牵头单位:组织办;参与单位:各村)

三是做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培养选拔工作。健全机关干部挂职锻炼制度,健全新招录公务员到村(社区)挂职锻炼制度。全面实施五强书记建设工程,继续坚持拓宽视野,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及其他乡贤当中选拔书记,到今年底,村两委干部中党员能人比例达15%以上,能人村书记、主任比例达25%以上。同时,按照上级部署安排,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软弱涣散和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至今年10月份,每个村(社区)要至少配备2名以上的优秀后备干部,力争2017年村级换届时村干部年龄均在60岁以下,实现以中青年为主的梯次结构。争取用35年时间使全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至50%左右。制定和完善党员发展计划,建立后备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着力解决基层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责任领导:廖彩琼;牵头单位:组织办;参与单位:各村)

四是加强乡镇干部培养使用管理。优化乡镇干部队伍结构,多渠道培养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坚持从基层一线招录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2015年起,每年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中定向招录一批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责任领导:廖彩琼;牵头单位:组织办;参与单位:各村

2.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落实三会一课,班子联席会议、党群联席会议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代表会议制度,用好村民代表大会和村理事会、一事一议等方式,坚持重大事情公开原则,不断规范村级组织决策、权利运行和监督机制。(责任领导:廖彩琼;牵头单位:组织办;参与单位:民政办,各村

二是健全党建及其它工作考评机制。建立镇党委抓农村基层党建的责任清单,制定农村基层党建考核的意见,完善考核的内容和标准,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责任领导:廖彩琼;牵头单位:组织办;参与单位:镇纪委、民政办,各村)

3.加强村务监督。理顺村务监督运行格局,准确把握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自觉接受党组织领导,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委会也要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得由村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担任。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村务决策公开、村级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富农惠民政策落实和耕地保护、土地流转工作的监督。严把监委会成员的结构关、素质关,加强监督培训,优化监督队伍,促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职、依法监督、有效监督,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治理能力。(责任领导:刘丽霞;牵头单位:民政办;参与单位:组织办,各村)

4.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整合资源、规范运作、便民高效为原则,在2016年底前,在全镇27个村(社区)建成以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生产安全、食药安全、警务治安、基层党建等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科学设置服务内容和项目,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为本地群众和外来人口提供更加有效、快捷的公共服务,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进基层服务工作的精准化。(责任领导:李万年;牵头单位: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参与单位:组织办、综治办、民政办、卫计办、劳保所、安监办、食药办、派出所,各村)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基层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以履职考核、督促检查、奖优罚劣为重要抓手,全力推行农村基层治理工作。各村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主体主导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农村基层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一把手责任,把农村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形成责任清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在一个月内制订具体工作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进度、工作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报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

(二)完善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好镇党委龙头作用,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专门抓好农村基层工作。树立岗位在村、阵地在村的意识,把工作重心放到抓村上。以推动重心下移为方向,构建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村(社区)自治组织为基础,经济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基层社会协同共治格局,培育多元社会治理主体,引导各类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参与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宣传载体,进行大力宣传和跟踪报道,重点宣传基层治理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大正面引导、曝光反面典型力度,强化舆论监督。同时,结合镇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做好相关治理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释,形成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共投入,积极争取上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探索灵活多样的方式筹集农村基层治理资金。镇将全力保证对治理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督办、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进行督查通报。要把农村基层治理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基层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实、履职不力、阻碍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施问责,确保基层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水寨镇委员会

水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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