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寨镇关于下达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农村示范村建设启动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时间:2017-11-13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字号:
 

水寨镇人民政府文件


水府〔2017195


水寨镇关于下达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农村示范村建设启动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省定贫困村村委会、帮扶驻村工作队(组):

     为加快推进我县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根据《关于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启动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农民参与建设新农村主体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我镇4个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启动资金(第二批)安排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启动资金安排对象为我镇4个省定贫困村,以每个村按20万元标准下达启动创建资金(第二批),合计资金80万元。

二、各村要加快推进新农村示范村项目创建进度,组建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完善议事机制,扎实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和公益事业建设。实行新农村申报制度,规定由政府补助的项目,由村民理事会(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申报并组织实施,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建设项目按照《省定贫困村建设新农村示范村整治标准》、《省定贫困村建设新农村示范村示范标准》,投资完成额以县财政局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结算为依据进行奖补。

三、各村要加强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健全完善工作台账,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财物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按照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粤财农2005117号)有关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并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备查。

附件:水寨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安排表

水寨镇人民政府

20171113

附件:

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安排表(第二批)

单位:万元/

序号

村别

安排总额

1

七都村

20

2

平湖村

20

3

中洞村

20

4

坝心村

20

合计

80

—————————————————————————————

  送:五华县扶贫局,五华县财政局。

—————————————————————————————

水寨镇人民政府                       201711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