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梅州市有关要求,五华县潭下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五华县潭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年)》,于2025年11月12日经梅州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批复文号:梅市府函〔2025〕236号),现根据有关法律要求,予以公示。
附件:
1.《五华县潭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潭下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
五华县潭下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