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下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17-09-20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字号:
 

潭下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一核两区三组团”发展战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工业新城、宜居五华”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打造文明、整洁、有序、优美的城乡环境,促进我镇绿色发展,实现“宜居宜游、幸福潭下”。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设美丽宜居城乡,彻底解决我镇城乡的“脏、乱、差”,提升“洁、净、美”,促使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明显提高。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制度化、日常化,达到生态美、环境美、生活美。

三、整治内容及职责分工

为确保农村垃圾收集处置示范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长:翁俊峰(镇长)

副组长:刘汉灵(党委副书记)

         李常青(党委委员、副镇长)          

  员:钟宪华(人大副主席)

张育柱(党委委员)

邓丽琼(宣传委员)

   青(财政所所长)

曾洪钟(村建办主任)

李广优(党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村建办,由曾洪钟同志兼任主任,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垃圾处置示范点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环境建设工作是顺应群众期盼、造福子孙后代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村(居)、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列入日常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大整治力度。各村(居)、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加大对城乡环境的整治力度。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明确镇村干部责任区和保洁员的工作区,每月要组织对辖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强化考核。根据圩镇、各村(居)的环境特点和发展侧重,采取100分制计分,制订各村(居)区域量化测评指标,按照“县对镇、镇对村”的工作要求,按季度逐级进行一次测评。

(四)严格督查问责。为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镇将成立由翁俊峰镇长为组长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导工作组,按照各村(居)区域分布分成四个小组,四个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村(居)及各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堆存在问题和不足,将督促其限期整改;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督查测评工作,对排名靠后、整改不力的实行问责和曝光。干群携手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建“宜居宜游、幸福潭下”。

“镇对村”测评排名结果报镇党委、政府审定同意后向社会公布。连续两个季度测评排名在本镇末位的村,村(居) 书记、主任在全体镇村干部职工大会上作表态性发言;连续三个季度测评排名在本镇末位的村(居)书记、主任在镇有线电视台作说明,村(居)书记、主任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