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府〔2021〕31号
关于印发潭下镇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消安委成员部门:
《潭下镇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潭下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潭下镇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7.31”大埔县茶阳镇仙基桥路居民自建房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改善我镇村民自建住宅的消防安全条件,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部署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刻反思和吸取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有关要求,以预防和减少村民自建住宅火灾事故为目标,在前期开展的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措施,建设科学有效的火灾防范和火灾预警机制,促进全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二、治理范围
全镇范围内村民自建住宅(含住宅底层商铺)。
三、组织机构
为强化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治理行动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成立潭下镇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镇长杨文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镇长李常青担任,成员包括镇消安委各部门负责同志。
四、工作内容
依托网格化管理优势,加强统筹协调,通力合作,以村(居)为单位,组织镇村(居)干部、消防志愿者对村民自建住宅开展“六查”行动,并如实填写《潭下镇居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排查表》,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办整改。
(一)开展“六查”行动
各村(居)要利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的工作机制,组织镇村(居)干部、消防志愿者对村民自建住宅开展“六查”行动:
1.查房屋外窗(网)。发现阳台、外窗设置防盗网的,必须满足开设宽度、高度不小于0.8米*1米的逃生出口。
2.查安全出口。发现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必须责令立即改正,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进。
3.查电气线路。凡是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的,必须立即改正。凡是存在偷电行为的,由供电部门依法查处。电气线路应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应选用合格电器产品并规范使用,入户线截面积应大于10平方毫米。
4.查违规住人。属于住宅底商(住宅楼下设置商铺、作坊)的,经营区域与居住区域必须采用实体墙和防火门进行物理分隔。
5.查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入楼入户。严禁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查可燃易燃物。居民自建住宅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或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的,告知其火灾风险性,积极动员、鼓励主动拆除或搬迁。
(二)开展“六个一”活动
1.成立一个专班。成立由镇应急办、公安派出所民警、供电所工作人员、镇驻村团队组成的整治专班,专班人员定人、定岗、定职责,指导各村(居)按照“六查”内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2.开展一次业务培训。8月20日前,镇应急办负责对参加整治工作的镇驻村团队、村支部书记、村级灾害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参加整治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六查”内容,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火场逃生等技能。各村(居)要组织党员群众集中观看火灾警示片,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3.开展一次上门宣传。参加整治工作人员结合“六查”工作,挨家挨户上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即发放一封消防安全告知书、一份家庭火灾应对与处置手册、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讲、指导家庭或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重点培训村居民扑救初期火灾和火场逃生技能,做到“遇火不慌、抬手灭火”。
4.签订一份防火公约。镇应急管理部门要指导、帮助村(居)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各村(居)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并与每户户主签订防火公约。
5.组织一次灭火演练。镇应急管理办要建立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一次由镇村应急救援队伍、村“两委”干部、村居民参与的灭火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反应能力。村(居)要分片区建立邻里互救小组,并组织培训和演练,确保发生灾情时能够快速组织,快速互救。
6.建立一套防火机制。各村(居)要不定期组织村居民常态化开展清理厨房、清理阳台、清理走道“三清”,关门窗、关电源、关燃气、关火源“四关”,培养村居民“三清”“四关”习惯;把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纳入村(居)宣传内容,定期通过宣传大喇叭、集中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技防措施。各村(居)对辖区内的民宅集中区域、自建房集中区域要统一划定独立安全区域,设立电动车存放、智能充电车库。推动属于住宅底商的自建房配置烟感报警装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鼓励安装无线组网独立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动使用10年及以上的家庭住宅业主实施线路检测,使用15年以上电气线路全面更换。
(二)加强宣传教育。镇宣传部门要通过喇叭村村响、微信公众号、APP等形式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大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知晓度,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实施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针对“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通过“敲门行动”、“消防安全进万家”等活动,粘贴海报、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普及消防常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居)要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台账,从8月16日起每周二下午下班前将五华县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统计表(附件5)加盖公章上报至镇应急办公室,2021年12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和整治台账。
附件1
潭下镇居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排查表
填报单位: 村(社区) 时间: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场所负责人签名:
附件2
居民防火安全公约
为实现家家防火,户户平安,把居民家庭的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公约,望广大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并共同监督执行: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服从村(社区)消防组织的管理,坚决抵制消防违法行为。
二、主动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不挪用、圈占、埋压、损坏消防设施。
三、积极参加村(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学习并主动宣传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
四、居民楼内不得建造违章建筑和堆放可燃杂物,严禁占用、挪用楼院消防通道、出口。
五、不违章装修,不违章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乱倒液化气残液。
六、不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杜绝超负荷用电。
七、不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玩弄电器设备,教育儿童不玩火。
八、发现火警及时报警。主动为他人报告火警提供便利,不谎报火警。
居民家庭户主签名:
年 月 日
居民消防安全告知书
广大居民朋友:
安全重于泰山,火灾猛如虎患,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切实提高辖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消防安全,特提醒您注意:
一、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二、家用电器、插座、电线等应选购正规合格产品;电气线路如有破损、线芯裸露,或老化严重,请及时更换;对性能不良,使用时间较长的家电应及时维修、更换。
三、不要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家中电熨斗、取暖器等家用电器应远离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各种家电停止使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四、家中烹饪、煲汤时,人员切勿离开,确保用火安全。液化气灶具要注意平时的保养,一旦发生管道破损漏气要及时维修,液化气灶导气软管应定期检查更换。
五、家居装修时,要使用难燃、不燃的装修材料,尽量少用易燃物品进行点缀,电气线路的铺设要选择正规电工进行施工,在铺设吊顶的电气线路时,要注意套穿绝缘金属管或阻燃管,且管内不能有接头,装修工地现场禁止火源,并配备好灭火器。
六、时刻提醒家人不要躺在床上或者沙发上吸烟,应将烟蒂熄灭后再丢弃;加强对家中孩童的安全教育,不要让孩童单独用电用火用气、玩弄火柴、打火机等,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回执单
潭下镇人民政府:
本人收到并已仔细阅读《居民消防安全告知书》。我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村(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排查出的消防隐患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整改,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居民家庭户主签名:
年 月 日
七、家中香水、摩丝和打火机等易燃易爆日常生活用品,应放置在阴凉干燥且孩童拿不到的地方,不可将其靠近热源、火源,防止爆晒和其他方式对危险物品进行加热后发生爆炸。
八、及时清理家中楼梯口、阳台处的杂物,防盗窗网应开设1*0.8m大小逃生窗口,方便火灾发生时快速逃生和消防救援营救。
九、建议家中常备灭火器,在厨房、大厅、卧室等处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选择合适位置安装逃生缓降器,确保一旦失火能有效处置和快速逃生,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十、家中左邻右舍着火,千万不要慌张、盲目逃生,应及时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
潭下镇人民政府
2021年 8 月 16 日
附件4
五华县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村(社区)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