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潭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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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府〔2022〕15号

关于印发《潭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潭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潭下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潭下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22〕2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2022〕6号)《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梅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安委〔2022〕6号)五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五华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华安委会〔2022〕5号)要求,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底线。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深刻吸取镇内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聚焦关键问题、薄弱环节,理直气壮、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如履薄冰、守住底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压紧压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认真研究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顽瘴痼疾,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内容

  (一)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安全生产责任。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委会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两个清单”,推动实现安委办实体化运行。

  二是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实现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三是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厘清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认真评估涉及安全生产的取消下放事项,各村(居)、镇属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时主动向镇党委、政府“交单子”。

  四是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不认真履职、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追究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还要追究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涉及非法采矿、违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事故,不仅要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还要专题研究是否符合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

  五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国家“钢8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钢铁企业安全管理“七个严格”等硬规定;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依法明确五年内或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其他追责措施;对建筑施工领域中项目负责人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责。

  六是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危化品、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渔船、工贸、消防、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钢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商渔船碰撞、“三合一”场所、“两客一危一重货”、危大工程等重点领域,对所有行业、所有领域、所有企业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是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在立项阶段对可能涉及安全生产风险的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联合评估;不符合矿业规划、达不到国家及地方最小开采规模的,不得批准或备案。

  八是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对所有建筑工地开展发包、分包行为全覆盖检查;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涉事企业,研究限制其在全镇范围内参与招投标活动,提请发证机关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一批违法转包、分包和挂靠典型案例。

  九是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制定建筑施工领域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严厉查处项目部和劳务单位安全生产各搞各的、没有实行统一管理等问题。

  十是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私搭乱建铁皮棚等违章建筑、利用面包车或商务车非法营运、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打非治违”实行“四个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惩处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的作用。

  十一是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对同类问题屡查屡犯、反复发生的,依法顶格处罚;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率;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失信主体坚决报送纳入全国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

  十二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镇级应急管理部门具有安全生产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得低于在职执法人员的75%;配足配齐必要的执法装备。

  十三是重赏重奖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向社会公布政府服务便民热线12345、应急管理部门举报热线12350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联系方式,鼓励公众对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吹哨人”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举报奖励机制。

  十四是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直报制度,依法核实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相关举报投诉;对存在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十五是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在本辖区规划发展、政策执行、工作布局中,要统筹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交通、餐饮、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领域纾困问题,防止企业因经营困难、安全投入不足引发事故。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覆盖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执法检查重点及责任分工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车站、宾馆饭店、超市市场以及特种设备、成品油、餐饮业、燃气、农机、教育、卫生、水务、电力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1)道路交通方面

  深刻吸取湛江“3·31”、河源“4·1”等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的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全链条、全过程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面排查“人、车、路、企、技、管、救”等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夜查酒驾、拼包车整治、农村地区整治“三大行动”,深化落实“企业画像、驾驶人画像、重点车辆画像”制度,全面排查处置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等突出隐患车辆、人员和企业,重点查处货车超载、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镇派出所、交通办分别牵头组织实施;规划建设办、乡村振兴办、应急办、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依职责分工配合)

  (2)危险化学品方面

  深刻吸取茂名石化“3·30”装置泄漏着火事故等教训,对所有化工企业开展“作业是否安全、隐患是否排查、风险是否可控”安全三问;一查企业是否落实开停车、检维修许可管理,是否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条件,是否落实“四令三制”、动火作业“三个一律”等要求;二查是否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关键工艺参数是否设置安全联锁、自动化系统是否投用运行,操作规程是否完善且有效执行;三查防雷、防爆、防汛等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人员是否熟悉岗位涉危化品危险特性,是否开展应急演练,是否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紧急处置能力;四查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危化品,相互禁配物质是否混放混存,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化品行为。(由镇应急办、派出所、执法大队分别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办、交通办、市场监管所、规划建设办、宣传办、供电所等相关部门依职责分工配合)

  (3)建筑施工方面

  深刻吸取佛山顺德“3·9”重大涉险事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3·25”钢筋掉落事故教训。重点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检查全镇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模板支撑系统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交通运输、水务、供电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别加强对桥梁、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在建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为重点的检查督查。加强危大工程和交叉作业等特殊作业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动火作业“三个一律”、有限空间“七个不准”、危大工程“六不施工”等规定。(由镇规划建设办牵头组织;应急办、交通办、执法大队、乡村振兴办、水务所、供电所等相关部门依职责分工配合)

  (4)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方面

  深化落实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抓好涉渔“三无”船舶清理行动、涉渔船舶安全执法行动、落实船主主体责任行动、商渔共治共管行动、开展事故调查问责追责等“五项行动”。狠抓商渔船碰撞、渔船、商船碰撞等问题,严厉打击擅自拆除、关闭渔船防碰撞系统的行为,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抓住典型案例向全县公开。(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应急办、交通办、水务所、供电所等相关部门依职责分工配合)

  (5)工贸安全方面。

  深刻吸取惠州“2·18”“ 3·7”、清远“4·3”等爆炸事故教训,对照工贸企业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即“钢8条”“ 粉6条”“有限空间4条”以及钢铁企业安全管理“七个严格”等,扎实开展冶金钢铁、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对照台账清单,逐一开展整改。(由镇应急办牵头组织;规划建设办、交通办、执法大队、乡村振兴办、水务所、供电所等相关部门依职责分工配合)

  (6)消防安全方面。

  针对佛山“4·7”火灾较大事故及去年大埔县“7·31”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小作坊、出租屋、“三小”等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违规住人等行为,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备设施、装修材料标准和安全出口、警示标志及疏散通道、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火灾预防、初起火灾扑救以及逃生自救常识宣传教育等。(由镇应急办和派出所牵头组织;市场监管所、交通办、教育办、规划建设、农业站、林业站、水务所、宣传办、执法大队、供电所等相关部门依职责分工配合)

  (7)非煤矿山安全方面。

  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职工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和尾矿库综合治理,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等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自上而下的原则进行开采,坡面的松散石、浮石是否及时排除清理,台阶设置、排土场作业是否符合规范等;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岗位持证上岗和劳保品的佩戴使用情况;汛期各项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查处矿山企业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越层越界、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等问题。(由镇应急办牵头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交通办、规划建设办、农业站、林业站、水务所、供电所等相关部门依职责分工配合)

  (8)城镇燃气安全方面

深入实施《五华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五个一批”工作要求,突出整治“七个重点”。从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资质、充装单位压力容器的登记和检验情况等几个方面进行检查;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在用气场所全部安装并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由应急办、派出所牵头组织;规划建设办、执法大队、水务所、供电所等相关部门依职责分工配合)

  (9)学校安全专项治理

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落实校园及周边环境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防溺水、上下学交通、消防安全、食堂食品安全、校舍安全等专项整治情况;完善校园安防体系,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密切配合的“三位一体”安全教育体系情况;防溺水、防触电、交通、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落实情况。(由镇文旅教体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派出所、交通办、应急办、水务所、市场监管所、规划建设办等相关部门依职责分工配合)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委政府的总体安排,不折不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研究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方案,立即对本辖区所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深入查找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各村(居)委、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大检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集中治理隐患问题。

  (三)督查检查、总结提高阶段。各村(居)委、相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认真总结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各村(居)委、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各村(居)委、相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四)深入研判分析重点行业领域风险。汲取典型事故教训,聚焦危化品、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船、工贸、消防、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钢铁、粉尘涉爆、有限空间、商渔船碰撞、“三合一”场所、“两客一危一重货”、危大工程等重点领域主要风险,做到“召开一次研判分析会、明确几项工作重点、提出几条对策措施”,确保风险研判到位,事故防范到位。

  (五)坚决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整改。要梳理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安全生产顽瘴痼疾,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交单子”,提请予以研究解决。对大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集中攻坚解决。

  (六)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全力打好危化品、燃气安全两场专项整治攻坚仗;巩固提升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有益做法,坚持不懈、继续完善长效机制。

  (七)开展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回头看”。对2021年以来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100%回头看”,对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县安委会考核巡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情况“100%回头看”,确保事故教训吸取到位、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领导分头参加各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四有:有部署、有方案、有检查、有总结。镇党委政府将适时组织人员开展抽查检查。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交叉检查、暗查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方法,有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解剖一类风险、整改一批问题、管住一个领域,推动落实“三个责任”“三个必须”。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喇叭村村通、村级宣传栏和有线电视等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交通出行、消防安全、森林火险、地质灾害等预警提示信息。营造浓厚安全生产宣传氛围,加强典型事故曝光和警示教育,筑牢人民安全防线。

  (四)及时总结报告。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力戒工作部署、安全检查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及时汇总情况,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