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潭下镇2022年度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奖补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8-1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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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委发〔2022〕35号


关于印发《潭下镇2022年度农村电商产业

发展奖补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

  《潭下镇2022年度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奖补方案》已经镇党委研讨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反映。



中共潭下镇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


 

潭下镇2022年度农村电商产业发展

奖补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镇电子商务工作,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完善电子商务产业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农村市场体系、流通体系、品牌体系等领域的投入,结合我镇产业结构及农村电子商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目的

  在巩固农村电商发展成果基础上,围绕鼓励全民网销农特产品和手工艺品、培养农村电商人才方面,努力提升农村电商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有效地发挥电子商务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实施《潭下镇2022年度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奖补方案》,现成立潭下镇农村电商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杨  文(党委书记)

  副组长:黄育辉(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志标(党委副书记)

                 严汉云(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

                               挂职党委副书记)

                李常青(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建超(副镇长)

                周韶钦(人大副主席、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国楠(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陈晓斌(经济发展和财政服务中心主任)

                廖远平(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包小娜(农业农村办公室成员)

                李  凯(农业农村办公室成员)

                孔豫文(农业农村办公室成员)

                张  林(农业农村办公室成员)

                蓝建标(农业农村办公室成员)

                唐琼青(农业农村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奖补方案实施中日常事务。

  三、资金来源

  2022年度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镇级统筹扶贫产业收益。

  四、扶持奖补对象

  (一)在我镇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传统企业、合作社。辖区内从事电商的脱贫户、监测户、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待业人员等。

  (二)注册地和发货地均在潭下镇,且正常经营。

  (三)潭下镇辖区内从事或含有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业务的企业。

  (四)两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严重违法违规、无失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

  (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业务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信息。

  五、奖补内容

  (一)鼓励全民网销农特产品和手工艺品

  鼓励潭下镇户籍的脱贫户、监测户、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待业人员等开展潭下镇农特产品、手工艺品线上销售。个人年度线上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线上销售额2%给予奖补,个人奖补金额上限不超过1万元。

  (二)培育农村电商人才

  鼓励电商企业建设网络直播基地,基地内设置3个以上直播间,每个直播间配备桌椅、补光灯、麦克风、手机支架、高速网络等直播必备设备,直播间建设完毕投入运营,总成交额达到50000元以上后奖补1000元,直播企业向镇乡村振兴办提出奖补申请,半年内镇乡村振兴办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对有意愿学习电商知识的脱贫户、监测户、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待业人员等,由专业电商人员开展电子商务就业技能培训,主要内容为社交电商、直播销售、包装设计、营销策划等,最终培养一批优秀直播团队和主播人才。每人培训课时需达到8小时以上,每培训完成1人给培训企业或个人奖补100元,培训企业或个人需先行到镇乡村振兴办报备进行审核,培训企业或个人奖补上限不超过1万元。

  六、项目申报、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

  (一)项目资金预安排

  潭下镇2022年度农村电商产业发展预安排奖补资金为10万元。

  (二)项目申报

  项目由企业和个人在项目主体实施后,按通知时间申报。

  1.申报时间:2022年3月、2022年7月分两次申报。

  2.申报流程:项目由企业或个人向镇乡村振兴办申报,镇乡村振兴办组织初步审核后,由镇乡村振兴办、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镇财政所及相关部门组成评审组审核后,报镇政府(潭下镇农村电商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批准。

  3.申报资料:根据镇乡村振兴办每次申报通知的内容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财务票据等。

  已享受各级政府奖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当年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其它重大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不得申报;企业作假骗取资金的,除追回资金外,取消其之后两年项目申报。

  (三)资金使用

  镇乡村振兴办负责加强奖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规范拨付奖补资金,保障奖补政策有效落实。奖补资金经潭下镇农村电商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验收合格报镇政府审批后拨付。

  (四)资金监督管理

  1.镇乡村振兴办应将拟支持项目、资金分配额度等项目审核结果在镇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2.资金拨付1个月内将相关分配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五)其他事项

  凡各级政府奖补的项目资金,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得重复享受。上述分项资金按照实际发生数,可调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