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委发〔2023〕56号
关于调整潭下镇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调整后的潭下镇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总 河 长:杨 文 黄育辉
副总河长:李达方
河 段 长:(职责:负责组织所驻村河长制工作落实)
曾国军、刘志标、李小娟、陈国平、李常青
李志强、黄 文、曾爱雄、周韶钦、翁近明
张育柱、刘建超、李达方、刘新良、张文明
成 员:(职责:根据各自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河长制相关业务)
张 韬(党政办)、张 林(自然资源)
张锐权(水务组)、李育洪(规划建设)
何碧模(派出所)、刘 伟(农业农村)
张鸿图(农业组)、曾景桓(中心小学)
孔豫文(共青团)、陆艳春(潭江中学)
钟尚文(财政所)、徐雄辉(林业组)
钟庆华(电信局)、李 凯(环保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务所,办公室主任由李达方同志兼任,负责组织、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
中共潭下镇委员会
五华县潭下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