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错过!五华县2023年第二次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时间:2023-02-13 来源:五华新闻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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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错过!五华县2023年第二次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五华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看过来!

五华县2022年第二次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启动啦!

评审要求和流程有哪些?

一起来了解!

  01

  材料受理时间

  1.系统受理时间:2023年1月17日起至3月31日

  2.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2月1日至4月3日

  02

  评审时间

  原则上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2022年度乡村工匠第二次职称评审工作。

  03

  申报事项

  (一)申报对象

  在广东省内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中,熟练掌握技术技能,在当地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经营、种植养殖、建筑施工、农村电商、传统技艺等工作;在广东省内从事烹饪、家政服务相关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人员。

  已享受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乡村工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及2022年修订的《广东省乡村工匠民间美术专业类别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等10个专业类别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请

  申请人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乡村工匠职称评价标准,通过“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管理系统”(网址:http://yzb.joinken.cn/xcgj)进行申报。经系统填写申请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下载打印《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表》《证书、证明材料》《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等相关申请材料,材料需本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后送审送评(如申报人无用人单位的请联系所在的村委会或者社区)。

  2.材料审核

  具有用人单位的申报人,须将上述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专利、获奖、参赛、合同等)原件报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无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需报所属村委会、经营主体、协会或县一级农业农村局等审核。用人单位(村委会、经营主体、协会或县一级农业农村局)需认真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评前公示

  用人单位(村委会、经营主体、协会或县一级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申报材料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申报材料受理

  申报人对应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和要求整理材料,完成网上系统填报和纸质评审材料准备,在规定时间内按流程报送至五华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五华县人社局专技股-->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市人社局专技科等部门进行材料审核。联系电话:0753—8116090 ;联系人:陈工19128197867;联系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56号(五华县农业农村局)。

  5.收费情况

  2022年开展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不收取申报人员任何评审费用。

  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们

  赶紧来申报吧~

  相关附件:附件1-6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22〕192号).PDF

  附件2.关于做好2022年度梅州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梅市农农函〔2022〕240 号).PDF

  附件3.关于发布2022年广东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pdf.pdf

  附件4.关于2022年度第二次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高级职称).pdf

  附件5.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申报流程图.pdf

  附件6: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送评擦私聊目录单》.jpg


来源:五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