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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恺丰农牧有限公司自繁自养年出栏12000头肉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0-09-1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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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恺丰农牧有限公司自繁自养年出栏12000头肉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35号),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梅州市恺丰农牧有限公司自繁自养年出栏12000头肉猪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梅州市恺丰农牧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梅州市五华县周江镇新良村横坑里中段

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共建设有10栋一层猪舍及其配套设施、1栋饲料加工房、3栋办公楼及宿舍,预计年出栏肉猪12000头。项目共有员工约12名,年工作时间365天,每天工作8小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梅州市恺丰农牧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五华县周江镇新良村横坑里中段

联 系 人:刘总

联系电话:1392834390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13676267886

电子邮箱:80412759@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迴龙路8号第二层B、C房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获取,网址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以电话方式提出口头意见或文字短信(需要留下详细地址、身份、有效联系方式等)。

(2)填写公众意见表递送书面意见(需写明提出意见人的地址、身份、有效联系方式并签字确认,可当面递送或邮寄递送,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我公司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建设单位:梅州市恺丰农牧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