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县级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我镇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效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我镇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全面推动我镇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我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镇消防防控的能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活祥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汤燕雄同志任副组长,镇消防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消防办承接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协调开展专项治理,及时收集、汇总、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三、整治范围、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场所,“三合一”场所,经营性村民自建房,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和商业综合体,医疗卫生机构等。
(二)排查整治重点:专项整治工作要以解决场所的人员疏散问题为重点,整治内容如下:
1、重点排查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和高层公共建筑。
2、对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开展排查整治。
3、住宿部位与生产、储存、经营部位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或分隔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4、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住宿部位设置未开设紧急逃生口的防盗窗网。
5、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6、消防设施器材未按规范配备或未保持完好有效,是否按标准要求安装区域联网型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简易喷淋、消防软管卷盘等灭火设施。
7、场所内特别是吊顶、墙面采用大量可燃装修材料等。
8、电气线路陈旧老化、未套管保护,用铜丝和铁丝等代替保险丝、使用“闸刀式”漏电开关、电力表后私拉乱接、过载用电等用电安全隐患。
9、建筑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充电设施。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具体工作安排:3月29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9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联合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同步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治理基础工作;10月1日至11月20日为攻坚整治阶段,落实任务分工,开展联合治理,确保整治到位;12月1日至12月2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治理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与抓好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严格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严格落实。
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工作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安全工作督查责任制,逐户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督促相关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的每一项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有责必问,切实消除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三)加强宣传,强化信息报送
1、加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宣传工作的实效性,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紧紧围绕人员密集营业性场所、“三合一”场所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充分发挥各基层组织的作用,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在内容上重点突出安全用火用电等常识、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安全疏散及逃生自救方法,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强化信息报送:(1)各村(社区)“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村民自建房及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对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职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片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各村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各村(社区)“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村民自建房及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并于4月28日前将排查和整治情况表报送镇(附件3、4、6、7)。届时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我镇的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3)各村(社区)要按照附件1的要求认真排查各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建立台账,对标整改,并将整改的前后照片自行汇总于4月28日前上交至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