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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水镇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九批32号案件调处情况
时间:2021-09-0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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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水镇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九批32号案件调处情况

  2021年9月5日,我镇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九批32号案件,案件内容称:“转水镇转水屠宰场将废水排至荒废的田地中,产生臭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接到信访件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包案县领导赖俊香副县长的带领下,镇党委书记彭云洪、镇长古志宗立即组织镇相关部门,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梅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五华分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现将该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案件中反映五华县转水镇屠宰场废水排放池塘导致臭味扰民部分属实。该屠宰场位于转水镇蛇塘村柯树潭变电站后面,附近居住有6户群众,最近距离约200米,不属于居民居住密集区。该屠宰场于2019年7月建成,占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32平方米,2020年7月开始运营,目前日屠宰生猪约60头。内建有三级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日处理量50t/d)及沼气池、氧化塘,该屠宰场已办理营业执照,向省、市、县有关部门报备报建,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证照齐全。

  二、调处情况

  经查看屠宰场环评报告:屠宰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应接入市政污水管道或者进行还林灌溉,不得外排。经现场核实,我镇市政污水管网目前未完善,所以屠宰场目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屠宰场后面附属的氧化塘,再定期清理,未发现外排至荒废的田地中现象。现场发现轻微臭味,臭味来源主要为生猪运输进场时产生的臭味。经梅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五华分局监测站对屠宰场周边水质进行监测,该屠宰场周边水质达到3类水质,并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但屠宰场附属氧化塘水位较高,未按照环评要求及时清理还林,存在泄漏的隐患。

  因此,群众反映屠宰场存在臭味属实(为生猪运输进场时产生);反映屠宰场将“废水排至荒废的田地中,产生臭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不属实。

  三、下一步工作

  我镇已要求屠宰场在生猪运输进场时,要及时彻底做好生猪及运输车辆的清理清洁工作,尽量减少臭味;针对氧化塘存在外漏隐患的情况,我镇立即组织人员、机械对氧化塘的水进行还林浇灌,确保不发生外漏,同时责令屠宰场务必按照环评要求,履职尽责。

  四、后督察情况

  2021年9月7日下午,我镇组织相关部门到屠宰场及氧化塘查看,发现屠宰场能及时对进场的生猪及车辆进行清洁;附属氧化塘的水已清理还林,彻底消除外漏隐患。接下来,我镇将加强对屠宰场周边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氧化塘的水不外排,待我镇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后,引导屠宰场将经处理达标后的水排入市政管网进一步处理。

  中共转水镇委员会

  转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