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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水镇关于遴选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
服务示范镇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时间:2024-03-0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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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业生产服务组织: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939号),我镇制订了《转水镇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梅州市农业农村局批准。为做好我镇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工作,现公开遴选3家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我镇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要求条件如下:

  一、补助对象为五华县农业农村局确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的服务组织。

  二、扶持对象为在我镇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规模种养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扶持对象需自有农机具到2台/套以上,有轨迹仪,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较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能够服从镇级调度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三、服务组织参与作业的农业机械须安装有农机作业轨迹记录设备,田间作业、档案记录等管理规范。

  四、实施区域为转水镇。

  五、实施项目的补贴要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价格以服务组织农户签订服务合同为准,补贴额度不超过托管总费用40%(具体各环节补助金额见《2023年转水镇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实施方案》)。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将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办公场所证明、农机人员名单、现有设备清单、近一年来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的作业照片等佐证材料整理成册,一式2份于3月7日前交至转水镇农业组办公室(转水镇交通街街17号,联系人:钟高瞻,电话:13826620888),我镇将组织人员评审择优录取。

  附件:1.2023年转水镇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实施方案

    2.转水镇遴选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3.农机人员名单

   4.现有设备清单

  五华县转水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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