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转水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6-04-01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字号:























转府20166







关于印发《转水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现将《转水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转水镇人民政府



                                 201641











转水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地质灾害临灾险情,以及发生地质灾害灾情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相关的灾害。



(四)地质灾害应急,是指在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五)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为临灾应急。



灾害应急:发生地质灾害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成为灾害应急。



(六)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七)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



2、重大级: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较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以下的;



4、一般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



(八)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依靠科学;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因地制宜、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由镇长严季岳任总指挥,分管领导古菊开副书记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党政办、国土、安监、水务所、派出所、民政、卫生院、供电、电信、畜牧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所长张育柱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督促、检查、落实有关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落实、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负责信收集、联络等指挥部的各项日常工作。



(三)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紧急抢险组。



发生险情或灾情的村(居)委会牵头,派出所、水务所、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参加。



  长:古菊开



  员:陈雪峰、徐世强、曾高山、曾爱辉、驻各村领导干部及村委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指导和支持灾区政府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露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和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



由镇国土部门牵头,安监、民政、水务所、农业等部门和各村(居)委参加。



  长:张育柱



  员:江木荣、徐坤华、曾高山、谢天生、陈  义、驻村领导干部及村委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上报险情或灾情,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抢险救灾应急防范对策和措施。



3.宣传报道组



主要由镇委宣传部门牵头,其它各相关部门配合。



  长:李明新



  员:张伯成、曾菊花、李东霞



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和信息收集汇报。



4.医疗卫生组



由镇卫生部门牵头,农业、畜牧、安监等部门参加。



  长:赖元柱



  员:谢天生、陈  义、江木荣、钟高瞻



        朱振宏、蓝添祥



    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实施灾区疫情预测,开展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的检查、监测;开展健康教育、环境消毒和除害灭病工作,及时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防止和控制传染的流行和食源性疾病的暴发。



5.治安保卫组



由派出所牵头,各村(居)委会参加。



  长:陈雪峰



  员:刘  波、曾庆吴、徐世强、何清华、驻村领导干部及全体村委干部。



主要职责:划定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政府机关及重要部门、单位安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



6.基本生活保障组



主要由民政部门牵头,其它各相关部门配合。



  长:徐坤华



  员:陈艳青、驻村领导干部及村委会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指挥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受灾群众的转移、临时安置及死难者善后等工作。



7.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



由党政办牵头,电信、供电、教育、水务所、农业、国土、林业等部门参加。



  长:李明新



  员:刘玲玲、吕钢球、曾爱辉、曾庆桓



        谢天生、陈  义、曾高山、张育柱



        李越平、张斌辉



主要职责:指挥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交通、校舍等设施,指挥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和农作物救灾种子调配,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和生产、生活及教学秩序。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民政部门牵头,国土所、水务所等部门参加。



  长:徐坤华



  员:陈艳青、张育柱、曾高山



主要职责:负责县级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争取省、市支持,做好应急资金、物资的分配、下拨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