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府〔2018〕24号
关于下达2018年省定贫困村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村委会:
为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根据《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16〕166号)和《关于我省财政支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资金筹措方案》(粤财农〔2016〕216号)文件要求,五华县财政局、五华县扶贫开发局已将精准扶贫开发资金下达至我镇。现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省定贫困村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安排给五星村、新华村、旱塘村、輋维村、里塘村、流洞村、维龙村7个省定贫困村(具体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共计396.9万元,安排对象为我镇7个省定贫困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共1323人;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发放。其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人数按2018年5月4日建档立卡系统中有劳动能力的人数计。此项资金由县拨付到镇,再由镇拨付到7个省定贫困村,由7个省定贫困村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村要加强对省定贫困村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按“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的要求安排使用,立足本地资源和产业基础,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村到户到人,培育各具特色的扶贫支柱产业,大力推进“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建立稳定脱贫和长效机制。
三、各省定贫困村确因受本地区资源条件等因素所限,需要参加县级资产收益统筹项目的,按照《五华县扶贫资产收益项目分配方案》(华府办函〔2017〕258号),在征求贫困户意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公示无异,报镇审核、县审定后,将此项资金缴入县财政,由县级统筹投入扶贫产业收益项目。
四、各村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完善工作台账,严格按照《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和使用监管办法》规定使用并按照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粤财农〔2005〕117号)有关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并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备查。
五、建立最严格的扶贫开发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县、镇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将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分配、使用中违反有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的有关规定追回扶贫资金,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转水镇2018年省定贫困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专项资金安排表
转水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附件:
转水镇2018年省定贫困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扶贫专项资金安排表
单位:元/村
序号 |
省定贫困村 |
户数 |
人数 |
安排标准 |
安排金额 |
备注 |
1 |
五星村委会 |
56 |
214 |
3000 |
642000 |
镇拨到村 |
2 |
新华村委会 |
93 |
376 |
3000 |
1128000 |
镇拨到村 |
3 |
旱塘村委会 |
25 |
109 |
3000 |
327000 |
镇拨到村 |
4 |
輋维村委会 |
38 |
170 |
3000 |
510000 |
镇拨到村 |
5 |
里塘村委会 |
38 |
158 |
3000 |
474000 |
镇拨到村 |
6 |
流洞村委会 |
35 |
133 |
3000 |
399000 |
镇拨到村 |
7 |
维龙村委会 |
39 |
163 |
3000 |
489000 |
镇拨到村 |
合 计 |
324 |
1323 |
|
3969000 |
|
说明:本次有劳动能力人数按2018年5月4日扶贫云系统数据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