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府〔2017〕 12 号
关于印发《转水镇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现将《转水镇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转水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 10日
转水镇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3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检查 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粤安办〔2017〕15号)和《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梅州市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安委〔2017〕4号)以及《五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五华县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华安委会〔2017〕1号)的要求,确保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要求
全国“两会”召开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保“两会”期间生产安全,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书记胡春华在省委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的要求,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安全生产出大问题,发展成绩很可能全部“归零”,党政领导干部要把安全生产作为突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到企业一线检查督导,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严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切实把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事故隐患查清楚、消除掉,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攻坚,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
要落实“一岗双责”,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基层、责任落实到村(居委)、监督检查到企业,及时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带队督查。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要求,适时派出督查组,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驻点督导,对检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镇政府成立镇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严季岳同志担任组长,常务副镇长林冠雄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安委会成员担任组员,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曾文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检查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张一斌、卓秀芳、刘丽婷。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单位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检查主体责任,特别要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安全风险自辩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纠正安全生产检查“政府热、企业冷”的错误倾向。要督促企业开展综合检查,分别在3月底、4月底、9月底至少要做好3轮的综合检查。要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动全员参与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要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建立台账管理,列出隐患清单,每月向镇安监办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严格安全监管执法。
镇安监办及相关单位把安全生产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要求;对拒不整改、整改不落实的,依法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关闭;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企业及相关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盯住检查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抓住不放,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有重大问题和隐患、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企业,要逐一复查,特别是对国家、省、市和县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坚决落实“闭环管理”,严防敷衍了事、死灰复燃。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相关专家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开展安全风险识别、管控措施制定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推行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标准化建设,按有关要求配备移动执法设备和监管执法信息系统的运用,规范和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四)深化高等级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各村(居)委、各单位要将风险点、危险源清单建设和管控制度建设作为检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要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以及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和标准要求,在前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制定风险点、危险源清单,并在省安委办研发的“广东省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信息系统”的框架下,建立风险点、危险源的数据库。要建立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制度,对不同等级的风险点、危险源实行差异化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对“红色”、“橙色”的高风险等级风险点、危险源要实施重点监控,落实管控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五)打好重大隐患问题治理的攻坚战。
各村(居)委、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排查要突出“三重点”和“两重大”,即:突出容易发生事故的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线、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冶金煤气、粉尘涉爆、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突出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严重的重点企业和场所;加强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强影响国家和省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处置。要强化相应措施,落实检查巡查、基础防控和应急处置要求,把好安全许可、安全容量、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四道关口”。要紧盯重点关键问题,对企业报告和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明确属地村(居)委、有关主管部门以及有关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推动有效治理;对本级、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上报镇政府或部门解决。要认真贯彻实施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对整改不力的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实施督办。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梳理一批安全生产重大关键的具体隐患问题,共同发力攻坚,补齐安全生产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