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度五华县转水镇垦造水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8-2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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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府201850







关于印发《2018年度五华县转水镇垦造水田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2018年度五华县转水镇垦造水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转水镇人民政府



2018828









2018年度五华县转水镇垦造水田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加大垦造水田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等工作要求,及时兑现20188月以来我镇已承诺的垦造水田任务,有效解决全镇今后建设用地项目耕地占补平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的文件精神,通过采用工程和生物措施,对田、水、路实施专项治理垦造成为水田,兑现我镇20188月以来承诺的垦造水田任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共同推进。建立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由县政府予以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协调,动员群众参与,形成共同推动垦造水田工作的合力。



2.坚持统筹兼顾,重点优先。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调整完善成果和最新的土地利用年度变更数据成果,统筹开展垦造水田工作,兑现我镇20188月以来承诺的垦造水田任务,以及保障我镇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



3.坚持建管并重,长效管理。按照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完善运行管护机制,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二、政策依据



(一)《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7272号);



(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84号);



(四)《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粤府办〔200874号);



(五)《关于切实加强利用低效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的意见》(粤国土资耕保发〔201268号);



(六)《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农〔2012489号);



(七)《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粤财农〔2012490号);



(八)《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耕地提质改造和开发补充水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755号)。



(九)《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五华县垦造水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华府办函〔2018154号)。



三、目标任务



(一)兑现五华县耕地占补平衡承诺任务和落实省、市级下达五华县与省建工集团合作垦造水田任务,今年我镇在黄龙村朱麻坝实施垦造水田项目,垦造水田面积约112.51亩。



四、实施项目和补偿标准



(一)2018年度拟实施垦造水田项目,在转水镇黄龙村朱麻坝进行建设,项目总规模约113.58亩,预计垦造水田面积约112.51亩,计划投资669.19万元。



(二)各种费用及补偿标准。1.土地租赁费:按连续三年每年1600元/亩的标准补偿给农户。2.激励补偿费:建后种植按连续三年每年1200元/亩的标准补偿给种植户。3.镇、村工作费:300元/亩,由镇村按要求使用4.青苗补偿费:根据《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一般性征地补偿标准>和<五华县公路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华府办〔201716号)要求执行,按实际统计数字计算。



五、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建设内容。1.土地平整工程。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工程(田块格局、形状、规模、规格、平整等)、防渗保水工程、耕作层保护工程等、2.灌溉与排涝工程。根据不同地形条件、水源特点等,合理配置各种水源、各级输配水渠道、泵站、机井等。3.田间道路工程,根据农机作业和农产品运输要求,新建、改造和维修田间机耕路与生产道,完善路桥等设施。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包括农田林网工程、岸坡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和坡面防护工程等。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应与田、路、渠、沟等有机结合,布置必要的农田防洪、防风、水土流失等农田防护措施。5.农田输配电工程。包括输电线路工程和变配电装置,其布设应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相结合,符合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相关标准、保证用电质量和安全。



(二)建设标准。实施垦造水田工程后的水田,其质量和相关属性必须达到《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



六、时间要求



根据省、市、县要求,我镇垦造水田工作任务必须在201812月底全面完成,镇属各部门必须严把时间节点,各司其职,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我镇垦造水田工作任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五华县转水镇垦造水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指导、督促、协调垦造水田各项工作。其成员名单如下:



  长:张    镇长



副组长:孔章城  党委委员



陈文锋  副镇长



  : 陈玉萍  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笔华  国土资源所所长



黄志辉  经济事务办主任



曾华东  环保工作人员



古宝滨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曾高山  农业服务中心水务部门负责人



谢天山  农业服务中心农业部门负责人



李越平  农业服务中心林业部门负责人



曾润标  统计站负责人



陈建洲  供电所所长



   黄龙村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转水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李笔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4877289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按时完成垦造水田项目的土地集约工作,按照今年全县垦造水田工作推进会的要求,我镇2017年度的垦造水田土地集约工作必须在今年815日前完成,2018年度的垦造水田土地集约工作必须在830日前完成,并做好地块的造册登记、制图、签名确认以及青苗补偿核实清算工作,确保工程按时顺利建设;



二是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项目调查选址、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工程验收等工作,协助施工企业和相关单位做好项目工程建设工作,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群众问题,确保工程按时竣工验收;



三是认真做好垦造水田的宣传工作,争取群众支持,做好群众稳控协调工作;



四是负责项目建成后土地的返还工作以及建后三年种植水稻和工程后期管护工作,确保项目发挥最佳效益。



(三)落实资金保障。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事关全县重点项目落地和经济发展大局,垦造水田工作所需资金量大,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为项目规划选址、项目规划设计、项目测量、工程建设、建成后项目种植管护等提供资金保障。



(四)加强风险防控。开展垦造工作涉及大量整治改造资金,镇有关部门要求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强监管,强化制度约束,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的各项管理规定做到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同部署、共推进,切实防止出现违法乱纪、失职渎职等行为。











                                转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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