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转水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与风险点危险源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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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府〔2018〕11

关于印发《转水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与风险点危险源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各部门:

现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与风险点危险源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转水镇人民政府

201849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与风险点危险源

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五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与风险点危险源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化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排查整治内容

此次安全隐患与风险点危险源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各、各行业领域和各类企业,其中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的范围是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设备设施和活动等主要包括:

(一)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二)市场、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图书馆、展览馆、寺庙、教堂、医院、福利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建筑工程、交通设施、桥梁、地下空间等大型建设项目。

(四)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渣土(建筑垃圾)受纳场、危房、烂尾楼、人防工程等重点部位。

(五)轨道交通、电力设施、隧道桥梁(含高架桥)、燃气、管线管廊、电网、通信、建筑用升降机、电梯及游乐设施、燃气煤气瓶,玻璃幕墙、户外广告牌、城市旧挡土墙等重点设备设施;商船、游船、渡船、渔业船舶、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和汽车列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等重点交通运输设备设施。

(六)体育比赛、文艺演出、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

(七)易受台风、暴雨影响而引发事故的设备设施和重点地质灾害点,以及城市低洼区、地下交通道等内涝黑点等。

(八)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风险点、危险源。

三、职责分工

此次安全隐患与风险点危险源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由安委会统一领导,具体分工如下:

组  长:张勇

副组长:林冠雄  陈文锋  黎碧尧  孔章城

 成  员:曾玮 张一斌 卓秀芳 刘丽婷 古宝滨 曾伟军  

要结合本通知和辖区实际迅速研究制定针对性方案,迅速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抓紧抓好落实。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与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清单,详细记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有效治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通知要求,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依据职责制定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细化明确本行业(领域)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科学高效指导、督促监管企业做好实施工作。

四、工作安排

  从4月2日开始至5月12日,集中40天开展安全隐患与风险点危险源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

4月2日至4月10日,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下发到村(居)和企业。要召开会议,进行周密动员部署,做到方案措施细,任务要求清,落实责任严。

4月10日至5月5日,各部门、各村要开展全区域、全天候、全要素的安全隐患与风险点危险源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大隐患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各部门、各村要建立隐患台账,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在前期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排查全城市风险点、危险源,认真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粤安办〔2016〕126号)的要求对风险点、危险源进行红、橙、黄、蓝风险评级,并严格按照所要求的格式、内容要求编制辖区、行业内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清单。

  5月5日至5月12日,各部门、各村要对安全隐患与风险点危险源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特别是要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提出本地区、本部门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的对策和措施,研究制定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及时将大排查、大清理和大整治专项行动总结报安委会办公室,由镇安委办总结梳理后报县安委办

、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部门、各村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形势,深刻吸取去年“12·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及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将安全隐患排查与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紧密结合,集中精干力量,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建立台账,强化监管。部门、各村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加强分类监管,对整治情况要逐一进行验收复查。各部门、各村要逐个村(居)、逐个场所排查登记,做到一村(居)一专档,逐级领导确认签字。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严密监控,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要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明停暗开、假停假改和死灰复燃。

(三)集中攻坚整治重大隐患,强化重大风险点、危险源风险管控措施部门、各村要把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的根本目标和主要内容,确保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限期内全部完成整改或处于严密有效监控之中。对重大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时限要求,推动企业在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方面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力争妥善整治消除一批历史遗留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突出加大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的监管力度,定期对红色、橙色风险进行分析,强化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的隐患、问题闭环管理机制,对产生高风险的重大隐患,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及时消除。对高风险且无法有效管控降低风险的风险点、危险源,要依法落实关闭、取缔等措施;对无法关闭、取缔的重大风险点、危险源,要结合实际划定禁区,尽可能把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

(四)协调有序推进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部门、各村要注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此前部署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录入和管控的有效衔接,确保工作统筹兼顾。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增强执法合力。公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安全隐患与风险点危险源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严查严惩暴力抗法、阻碍检查等违法行为,保障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指令或行政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部门、各村要加强对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要充分利用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