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对标巡察村级党组织发现的主要问题开展全镇自查和整改工作的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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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委发201862





关于印发《关于对标巡察村级党组织发现的主要问题开展全镇自查和整改工作的工作计划》



的通知





各党支部、镇属相关部门、各中小学校:



现将《关于对标巡察村级党组织发现的主要问题开展全镇自查和整改工作的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五华县转水镇委员会



五华县转水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5日 









关于对标巡察村级党组织发现的主要问题



开展全镇自查和整改工作的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反馈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以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完成好巡视巡察整改任务。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对本次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和上次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体整改、一并解决,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背景



20184月,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三个一批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村级巡察工作。市委第五巡察组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郭田镇龙潭村和龙村镇湖中村2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村级党组织存在不少问题,并向县委提出五华县委要高度重视,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等意见建议。



三、总体要求



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各村对标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市委第五巡察组巡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结合《整改任务分工》,认真查找、深入剖析、全面梳理有关问题,采取有力举措加以整改。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政治担当,正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切实扛起整改责任,把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指示要求落到实处;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既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又要分类处置、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我镇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扎实成效。



四、工作要点



1、自查任务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镇、村两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中央《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广东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是否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自查镇党委、政府统筹帮扶分散贫困人口政策措施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扶贫力量是否适应扶贫工作需要;镇扶贫、民政、村建、教育、劳保等行业部门责任是否落实。



(二)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即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重点关注贫困村特别是省定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分散贫困人口精准扶贫、贫困人口低保救助、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贫困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三)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情况。自查是否存在贪污侵占、骗取挪用、克扣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党员干部在扶贫资金发放、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利用职权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收取好处、失职渎职把关不严等问题;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



(四)工作作风情况。自查在扶贫攻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问题;工作不实不准,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摆花架子等问题;办事拖沓、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作风漂浮、纪律松弛等问题。



(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自查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健全整改台账、逐项深入整改;是否存在大而化之、笼而统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流于形式等问题;是否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是否坚持建章立制、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2、整改要求



(一)细化措施抓整改。各部门、各村要切实增强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围绕镇委、镇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分工》进行自查,逐个研究分析,抓紧制定以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为主要内容的整改工作方案。方案要具体详实、不能大而化之,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要明确工作目标、推进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在推进整改的过程中,要定期对账”“查账”,实行销号式管理。



(二)精准施策抓整改。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既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又要分类处置、精准施策。对群众反映强烈、能够立即解决的突出问题,要迅速整改到位;对长期积累、解决难度较大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有明确的工作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尽快解决;对一些涉及到体制、政策,本单位本部门本村(居)无法解决的问题,不能消极无为,要加强调研分析,主动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推动问题早日解决。整改任务完成后,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及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回潮反弹。



(三)标本兼治抓整改。问题整改不能就事论事,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要深刻剖析问题的根源,针对廉政风险突出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堵塞漏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推动标本兼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四)严肃问责抓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和党支部,党委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成二次整改;对二次整改仍不到位的,党委将对分管领导、挂点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作组长和村支书、主任严肃问责,并向党内通报。镇纪委要加强督查督办,对整改问题盯住不放,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以严肃问责推动自查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确保自查和整改取得实效长效。





五、有关要求



脱贫攻坚工作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部门、各村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制定详细工作计划,自查和整改在一个月内完成,自查和整改成果于912日前书面报镇党委审核;镇党委将派纪委组织、扶贫、村建、民政等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村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自查尺度得当、方向不偏;工作人员要学深悟透上级精神和扶贫领域相关的政策法规,讲究方式方法,提高履职能力,深化作风转变,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完成市委和县委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