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转水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2-0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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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府〔201858





关于印发《2018年转水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8年转水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转水镇人民政府



                                     2018126











2018年转水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2018年梅州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以及《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五华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2018年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消防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亡人事故,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1811月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深化消防安全检查治理。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



1)各村(居)、各部门要集中开展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和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



2)民政、消防等部门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梅市民发〔201820号)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既定部署要求,督促养老服务机构严格按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粤民函〔20151666号)、《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广东省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规定》(粤民发〔201658号)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技防、人防、物防措施,强化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



3)村建办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



4)科工商务部门要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社会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等。



5)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积极组织开展行业内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对所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检查。文化站、消防办要按照《五华县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既定行动措施和步骤。要对照前期单位自查、部门排查发现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指导博物馆、文物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3.深化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各村(居)、各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前期公安机关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开展深化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小档口、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养老服务机构、寄宿制学校、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城市综合体等九类重点整治对象,发动全社会力量,围绕安全疏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隐患整治,实现通道畅通,火不亡人的行动目标,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4.强化农村社区检查巡查。各村(居)要按照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粤消安〔201833号),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达标创建活动。派出所、消防办要组织开展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清理楼道、走廊、阳台等区域可燃杂物,安排人员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5.深化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各村(居)要进一步巩固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成果,全力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居民楼、出租屋、村民自建房屋专项整治,切实预防和减少住宅火灾的发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春节前,发动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6.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1812月底前,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设置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结合年底工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春节前,各村(居)要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



7.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各村(居)和各部门要深刻吸取历年来冬春季节发生的亡人火灾特别是今年清远“2·17”垃圾收集点较大火灾等事故教训,重点针对城乡居民住宅、群租房、违章既有建筑、村级工业园区、家庭作坊、沿街小门店、养老院、厂房仓库等不放心区域、不放心行业、不放心场所,逐一列出场所、隐患清单,明确监管责任,专题研究并落实整治措施。同时,应结合本地火灾形势和风险,选择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集中的场所,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全力减少火灾总量。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社会宣传。201811月期间,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在119日前后以政府或消安委名义举行“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要加大利用消防宣传车每天开展不少于4个小时街面宣传。要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工作,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体验系列宣传活动。



2.加强安全提示。立冬、圣诞、元旦、立春、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20181210日前,利用户内(外)显示屏等载体以及标志性建筑、户外广告牌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20193月底前,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强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一懂三会要求。



(三)优化消防救援能力。



1.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要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全国两会前,所有重点单位和社区按照省消安委《关于积极促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粤消安〔20174号)明确的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 



2.规范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整合应急救援力量,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20192月底形成制度汇编并开展演练。2018年底前,组织消防、水务、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应急联动实战演练。



3.强化应急救援准备。20181210日前,镇政府要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消防救援队伍针对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扎实开展练兵活动,落实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措施。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重要节点,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风险区域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前置力量巡护,提高快速到场处置能力。



(四)做好重大活动安保工作。



1.严格管控核心区域。紧盯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活动举办地有关部门组织对会场、住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严格防范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2.提升社会面防控等级。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等期间,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3.前置应急力量。各村(居)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市场以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驻勤巡逻。



四、主要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2018122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研判本地冬春季火灾形势,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办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向政府专题报告,并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开展约谈提示。对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村(居)和行业部门、单位,将提请镇政府开展重点约谈,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向社会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三)实行清单治理。20181210日前,各部门分行业、分领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18年底前,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四)严格监管执法。消防办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后及时公告查处结果。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结合形势研判,重点抽查高风险单位,选取养老院、医院、商场市场、建筑工地等单位场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督促社会单位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



(五)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1215日前)。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1215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镇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镇长张勇同志任组长,常务副镇长林冠雄同志任副组长,镇党政办、派出所、消防办、安监办、工商所、供电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由曾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