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委发〔2018〕79号
关于印发《转水镇加强党的基层组织
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党支部:
《转水镇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镇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转水镇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转水镇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全镇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办发〔2018〕19号)、市委办《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梅办发〔2018〕6号)和县委办《关于印发<五华县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华办函〔2018〕51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以坚持党的领导、创新组织体系、凝聚党员群众、促进发展稳定为工作标准,以加强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和基本保障建设为主要内容,聚焦落实党支部职责,努力把全镇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质,为进一步融入县委构建“一核两区三组团”发展战略,适应“工匠之乡、宜居五华”发展定位,努力建设转水“新农村连片开发示范镇、城郊经济样板镇、五大发展理念先行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2.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筑牢根基。坚持党对基层工作的全面领导,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覆盖,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管理。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基层治理等重大工作紧密结合,与融入县委构建“一核两区三组团”发展战略,建设转水“新农村连片开发示范镇、城郊经济样板镇、五大发展理念先行镇”紧密结合,向中心任务聚焦,为全局工作聚力。
坚持问题导向、久久为功。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每年确定一个主题,集中解决带有关键性、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带头人影响力、党员队伍战斗力。
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强化主体责任,注重统筹谋划、整体部署、系统安排,区分不同领域和层次,加强指导督促,抓两头带中间,推动基层党建质量和水平整体提升。
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制度。把握新时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律,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相结合,完善党的基层组织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3.主要目标。
2018年以“规范化建设”为主题,重点加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建设,优化各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加强党员评星定级管理,着力解决各村(社区)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基层党建标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2019年以“组织力提升”为主题,重点构建党组织对各类基层组织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领导体制不健全、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
2020年以“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主题,全面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评定表彰,完善各级党委(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制度,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树立基层党建品牌,着力解决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不明显、党建质量整体不高等突出问题。
通过三年的努力,推动党在基层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更加有效,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坚强,政治引领更加突出,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结合更加紧密,党支部建设更加规范,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更加系统,党员教育管理更加精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基层党组织保障更加有力,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更加牢固。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4.增强各党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责任意识。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指示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方案,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团结协作、合力推动,全面深入推进各领域党组织学习贯彻工作。各党支部书记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五个必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带头同各种歪风邪气和错误思想作斗争,勇于在重大任务和困难考验面前挺身而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带头开展专题调研和督学指导,帮助基层党员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镇党委要通过定期参与各党支部学习活动、查阅学习记录等形式,了解学习工作开展情况;各党支部要将学习情况作为基层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每年向镇党委述职汇报,接受评议考核。
5.广泛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普及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和基层党员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员干部全面系统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开展“党员领导领学带学督学”活动,镇党委领导干部要深入到所挂钩党支部和基层联系点讲党课作辅导,开展谈心谈话,带头开展专题调研和督学指导,帮助基层党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丰富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主题和内容,充分运用现场体验、典型宣讲、互联网、新媒体等途径,满足基层党员群众学习教育的需求。创新学习教育载体,充分运用镇党校、党群服务中心(站)、新时代文明传习所、红色文化讲习所、田间课堂等载体,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转水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6.推动各党支部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各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以规范组织生活为重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建立“三会一课”计划报备和纪实制度,实行台账式管理,每季度开展1次督促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开展“三会一课”的党组织进行批评指正、整顿提升。推广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鼓励开展“看一次展览、听一次党课、学一次党章、观一次专题片、重温一次入党誓词”红色党日活动。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不少于2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加强会前把关、会中指导、会后督促,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把党章要求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鼓励各党支部结合单位工作和党员生产生活创新组织生活形式,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注重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征集和大力推广优秀案例,为全镇党组织有效开展组织生活提供案例指导。
三、实现镇党委对各党支部的全面领导
7.对党章规定各领域党支部任务作用的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基层党组织对其他基层组织和各方面力量的全面领导,将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到各类群体,梳理规范下放基层事权,让党组织在基层工作中唱主角,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围绕有利于加强各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推进各项改革和创新,切实纠正解决一些村(社区)党组织地位作用边缘化的问题。
8.巩固村(社区)党支部在基层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坚持惠民政策由党组织宣传,惠民服务由党组织推动,惠民举措由党组织落实,制定农村党组织工作规程,建立农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向党组织报告工作的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工作的机制,规范村“两委”办事制度。加强社区党建机构建设,建立社区党支部与居委会及其它各类组织的职责清单,强化社区党支部领导社区建设、服务、治理的职能,提升统筹党建资源、组织共建活动、落实属地管理的能力,健全镇、社区党支部、党小组三级联动体系,加大社区党支部与辖区内其他单位党支部的共建共治共享力度,将参与情况纳入对事业单位、学校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9.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增强中小学校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抓好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卫生院党的建设,贯彻党的卫生和健康工作方针,发挥卫生院党支部的领导作用,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相融合。
10.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引领作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宣传和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
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11.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紧紧扭住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结合县直机关干部回乡联村活动,加强部门协合、上下联动,助推基层治理深入开展。建立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社区)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各类组织为补充的组织体系,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社区)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和社会组织参与机制,使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与基层治理机制有机衔接、良性互动,做到协商议题由党组织把关,协商过程由党组织牵头,协商结果由党组织督办。整合优化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行网格化智能管理,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深化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基础,其他各类组织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一核多元社会治理格局。
12.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学习“枫桥经验”,密切群众协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农村综治中心等的作用,调动理事会等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开展省定贫困村党组织示范建设活动,实施党员示范带富工程,培育一批创业带富、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实施“红色村”党建示范工程,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红色党建示范点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创新党建引领产业发展模式,重点打造“党组织+公司+基地+党员+群众”“党支部+合作社+农户”等党建促发展模式,以党组织为核心成立专业联社或股份有限公司,农户入股形式,推动农业产业化、集团化、现代化,打响“党建+”品牌。推动基层党组织把农村道德建设抓在手上,广泛深入开展社风民风主题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鼓励由村党组织牵头,村民自治组织具体推动,定期开展各类乡村道德模范评选,构建和睦家庭关系、和谐村风民风,发挥道德教化作用,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13.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强化基层党组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法重拳惩治村霸乡霸。严厉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问题,对涉黑涉恶的基层党组织,列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强力整顿。认真查处黑恶势力对基层组织的干扰渗透破坏活动,尤其针对黑恶势力容易染指的村(社区),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同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涉枪、涉假、涉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面对黑恶势力敢于发声、敢于亮剑,成为群众主心骨。
五、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直接联系群众活动。惩治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深挖基层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具体表现,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慵懒无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在7个省定贫困村党支部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
15.加强纪律教育。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以村(社区)党支部为单位,继续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六、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17.提升党支部建设水平。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制定的农村、社区、事业单位、学校、“两新”组织等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聚焦落实党支部职责,找准党支部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高分类指导工作质量。适时召开全镇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党支部达标创优活动,以规范化建设带动党组织建设全面升级。
18.优化党组织设置。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支部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各党支部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以及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作用发挥的原则,切实规范党组织的设置,理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隶属关系。积极稳妥推进在村民小组(自然村)、农业合作社等设立党组织,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以镇为单位,在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中稳妥推进组建党委(党总支)工作,在村(社区)民小组、农业合作社成立党支部;探索推行“村党组织+产业(村民小组)党组织+外出党组织+网络党组织”新型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
19.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村(社区)重点整顿带头人带领致富能力不强、组织动员力弱,办事不公、管理混乱,组织生活不经常,宗族宗教宗派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反复整顿无效,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且问题突出的党支部;事业单位重点整顿管党治党不力、歪风邪气盛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突出的党支部;学校重点整顿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不重视对人才的政治引领、长期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两新”组织重点整顿活动不正常和“空壳”党组织。采取“动态管理、不定比例”的措施,出现新的软弱涣散党组织随时列入,坚决执行“县领导挂点包村、镇党委书记挂点整顿、第一书记驻点整顿”制度,建立整顿工作台账和档案,经整顿并巩固好的适时组织验收销号。
20.实施达标创优评定。每年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考评,评定公布达标党支部,对不达标的进行督导整改。在达标的基础上开展创优考评,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考评结果,对未达标的党支部进行督促整改。以支部为单位,推行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员满意度测评工作,评定公布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予以表扬;对评为不合格且难以转化的党员,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处置。适时评选表彰先进典型和优秀代表。
七、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选拔培养和管理
21.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在农村实施“党员人才回乡计划”,以镇为单位对全镇22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以省定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今年10月份前坚决撤换调整政治上不合格、经济上不廉洁、能力上不胜任、工作上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村医村教、返乡大学生等的党员中,按不低于1:2的比例配备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严格执行“村推镇选县考察”的培养选拔制度,书记后备人选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岁左右,符合条件的可担任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其中未配备女性村委会主任的应优先选配1名女性。“两新”组织党组织,有条件的配备专职党支部书记或专职副书记,注重在“两新”组织高级管理人员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学校重点从党性强、懂教育、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管理骨干、优秀教师中选拔基层党组织书记,全面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做好选配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工作。
22.建立各党支部书记年度轮训制度。建立健全各党支部书记培训的工作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各党支部书记轮训,重点办好省定贫困村“两委”干部、软弱涣散村(社区)、“两新”组织、事业单位等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示范班,编制党支部书记培训大纲和辅导教材。镇党委统筹抓好全镇各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确保每年对各党支部书记至少轮训1次,时间不少于1天。继续抓好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学历教育培训,提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队伍文化程度。
23.加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管理监督。加强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的考核,每年底由镇党委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年度考核,对不称职的给予批评教育或按程序调整岗位,情形严重的予以免职。严格审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任职资格,严把入口关。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实行“县管镇抓”,强化镇党委对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结合推进党务村务公开,实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任期审计办法。
24.建立健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激励机制。制定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管理办法,与补贴待遇挂钩。依据上级相关政策,加大专项招录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乡镇事业编制、进入公务员队伍和乡镇领导班子的力度,拓宽基层党组织书记职业上升通道。
八、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5.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铭记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革命传统教育。创新党员教育方式,推广移动终端应用,加强各村(社区)红色教育资源的保护利用,命名一批特色鲜明的党性教育基地,建立镇抓集中轮训、支部抓“三会一课”的基层党员教育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类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阵地的作用。整合党员教育培训资源,建设镇党员教育讲习体系。镇党委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基层党员特别是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农村党员年度集中教育培训。加大农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干部、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力度。
26.组织党员亮身份、作表率。实行基层党员评星定级量化管理,明确党员星级的具体标准,严格党员星级评定考核。探索党员分类教育管理,拓宽党员发挥作用的路径,对在职党员,推广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等做法,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全面推行窗口单位和一线党员在岗佩徽挂牌;对其他党员,探索设岗组队定责,合理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帮助党员找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途径;重点加强对退役军人、大学毕业生和外出务工经商等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和村(社区)老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坚持教育为先、个案处理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认真落实党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及时处理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27.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突出政治标准,强化镇党委和党支部的领导把关作用。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严肃处理弄虚作假、“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提高执行党员发展计划的精准度,加大对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倾斜力度,做好发展党员重点单位和培养对象的政治吸纳工作。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村培镇管县把关”制度,探索建立公开评议发展对象的机制,支持群团组织推荐优秀人才入党。
28.健全党内民主和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各党支部要在政治上爱护、思想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党员,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推进党务公开,重视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基层党组织决策前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制度,实行党组织经费党内民主管理。对在中心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党员及时表扬奖励,对突发特殊困难的党员给予及时救助。做好党员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家属关爱等工作。
九、加大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力度
29.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各村(社区)党支部原则上要配党建专职副书记。各党建责任领导和党建指导员要切实加强所挂钩党支部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工作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模式,充实党建督查工作力量。
30.加大财政对基层党建的投入力度。全面落实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增设村(社区)党支部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和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绩效奖励,逐步提高农村“两委”干部补贴标准,增加核拨人数限额;提高“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标准,提高党建指导员补贴标准;社区“两委”干部补贴纳入财政补助范围;落实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事业单位、学校要切实保障党支部工作活动经费,落实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待遇。
31.推进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按照党建元素庄重、功能设施齐备、环境氛围优良、党员群众满意的原则,全面完成全镇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加强镇党校和“五小”场所建设,整合现有资源,把激活镇党校功能与新时代党员群众讲习所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推行村(社区)党员定期培训制度,落实外出党员年度集中教育培训。建立集公共服务平台、办公场所、活动场所、服务群众场所于一体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鼓励事业单位、学校、“两新”组织共建共享规范建设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
32.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以镇为单位,逐村分析研究,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统筹整合资源力量,引导支农、扶贫、产业等各类项目资金投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利用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等带强村级造血功能。制定全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意见,引导支农、扶贫、产业等各类项目资金投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做强富民兴村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将村组两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纳入农村“三资”平台管理,依法依规依章清理不规范经济合同,依法依规推进废止、重签、竞投标工作,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农民致富、集体增收。同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集体收益合理公开分配,防止“微腐败”问题发生。
33.推进基层党建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对接市“南粤智慧党建”云平台建设,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把信息网络技术融入党建业务中,实行党员电子身份认证、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党内统计数据网上填报分析等。依托党建信息化平台,探索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规范运行、工作纪实、监督检查、科学考评机制。运用信息技术,对基层党建情况进行数据采集分析、综合研判,为基层党建工作决策提供依据。探索建立县镇村三级和各领域的“党建公众号”链条,打造“网络党校”,拓宽学习平台,推广“三会一课”网络纪实管理的经验做法。
十、加强对实施行动计划的组织领导
34.压实抓基层党建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镇党委党建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落实“书记带头、领导挂点”责任制,按照“一情三重”工作机制,每位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1个村,带头参加挂点村的党建工作会,切实履行好督促指导作用。镇党委参照县委常委会的做法,建立“一月一研判”基层党建工作制度,镇党委书记是抓好基层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完成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着力增强村(社区)党支部的组织力、战斗力,推动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紧密结合,打通基层党建“最后一公里”。
35.健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制定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细化评议考核规则。规范述职评议考核范围,开展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时,将所管辖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一并纳入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各党支部要及时总结落实基层党建做法,召开经验交流现场会,牵头开展专项检查和暗访,视情况反馈或通报。
36.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注意加强沟通,定期会商研究,出台具体措施,加强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深入农村、社区、事业单位、学校、“两新”组织等各个领域,对照省委、市委、县委基层党建工作要求,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提出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鼓励探索创新,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从实际出发,有序先行先试,尊重基层首创,注意发掘提炼经验和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新、巩固和发展基层党建良好氛围。强化督查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情况,通报工作信息,推动问题整改。组织部门将各党支部落实实施方案情况纳入督查范围,对工作不实、开展不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依然严重、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仍然突出的,依纪依规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