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入户核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11-1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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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委发〔2016〕43号





关于印发《关于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开展



入户核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关于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入户核查的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转水镇委员会



                                    转水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5日









关于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入户核查的



工作方案





    为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服务好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大局,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镇委、镇政府决定组织对各村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入户核查工作(以下简称:核查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搜集、梳理、比对各村2016年度有关扶贫资金补贴拨付、发放情况数据信息,认真开展入户核查,全面查找和解决各村委会存在的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和规律,通过解剖麻雀探索以案治本、管住长远的方法举措,为全镇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和制度支撑。



二、责任分工



镇成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李文伟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为核查工作第一责任人;镇纪委书记邓文斌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协调好有关部门采集扶贫救助数据,成员由镇扶贫办、村建办、民政办、派出所、中小学校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纪委书记邓文斌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纪委办,负责核查工作的情况收集、反馈和督导检查等。领导小组下设核查组,设立4个小组,由镇领导和相关镇干部组成,对全镇21个村进行核查。



三、核查项目



1.
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情况。



2.
低保、五保、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情况。



3.
贫困户子女就学生活费补助情况。



4.
精准扶贫情况。



四、核查方式



围绕核查内容中四个方面的问题,坚持听对象陈述、查原始资料、看实物现场、问经手经办、访左邻右舍等五入户工作法,盯住材料真伪、资金账目、办理程序、人员责任等四个要素,落实两人(或多人)一组、一户一档、签字背书等三项制度,做到真查真核、确保实效。



1. 汇集和比对数据。各核查组要根据扶贫、村建、民政、教育等部门提供的扶贫资金补贴发放的原始数据,以及人口、住房、车辆等比对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要对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列出比对问题清单,为入户核查做好准备。



2. 调阅资料。核查组根据需要调阅有关文件、申报审核材料、原始发放记录、会议资料、公示资料等。



3. 入户核查。核查组对被核查农户逐一开展入户核查,采取看原申报审核材料、看补助对象和领取人的现状、看补助对象户口簿、看补助对象身份证、看补助对象经所属派出所审核盖章的户籍证明、看一卡通(银行存折)原件、看之前的公示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扶贫资金补贴发放情况。



4. 实地访谈。与补助对象左邻右舍访谈,向当地群众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5. 核查办案情况。核查农村基层违纪违法线索排查中涉及该村扶贫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



五、工作要求



1.
各核查组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采集扶贫数据,抓紧启动核查工作,确保11月底前完成全镇7个省重点帮扶村入户核查任务,其它贫困村于12月底前完成。核查报告分别于1128日(星期一)前、1226日(星期一)前报送至镇纪委办(联系人:邓文斌;联系电话:4877913)。



2.
各核查组组长和核查组成员必须对所入户核查登记表上签字背书,确保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关问题线索需及时汇总上报,按要求组织查处并上报结果,落实整改。



3.
入户核查时要遵守党的纪律要求,注意把握方式方法,不介入维稳和历史遗留问题,不干预职能部门正常扶贫工作,快核快出,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和问题。



4.
各核查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核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发现虚假行为,由镇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