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转水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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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委发〔2016〕44





关于印发《转水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转水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转水镇委员会



转水镇人民政府



                                           
2016
年12月8日   







转水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补齐农村建设短板,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建设美丽乡村,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重大意义。近年来,我镇从实际出发,坚持不懈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也得到各级领导的认可。但我镇村庄环境脏乱差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人居环境的改善与广大农民的强烈愿望不相适应,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我镇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大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加大投入力度和工作力度,加快补齐短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围绕省、市、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整治农村垃圾、水体污染、镇村六乱为突破口,点线面结合,推进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健全村庄规划管理、公共服务、文体活动场所、民主自治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实现根本改观。



    (三)主要目标。围绕全省2018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镇为责任主体,以20户以上自然村为基本单元,2016年整治20%2017年整治35%2018年整治45%的自然村,三年内完成100%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实现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到2020年,全县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生态文明等方面建设成效明显,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有明显提高,形成具有岭南客家特色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四)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按照人畜分离、雨污分流、节约土地、生态环保要求,注重实用性与前瞻性相结合,引导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



2.坚持整合资源、社会参与。按照统一平台、渠道不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整合各种有利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工商企业、乡贤参与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3.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区别不同情况,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突出解决村庄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农民群众身边民生问题。



4.
坚持示范带动、典型引路。先行选取一批交通便利、基础条件较好、村两委干部战斗力强的村(居)作为示范点,着力改善村容村貌,以点带面,促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5. 坚持农民主体、共建共享。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构建内生动力机制,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村庄整治建设。



二、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扎实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转水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文伟



常务副组长: 严季岳



副组长:张思雄、陈文锋、曾远洋



  员:李月容、黎碧尧、邓文斌、林冠雄、田润民、



        张林海、钟育钦、魏明星、戴俊浩、徐凤娇、



        朱连辉、张晨辉、曾远洋、徐坤华、古宝滨、



        陈玉萍、曾伟军、曾益军、曾高山、陈雪峰、



        李越平、谢天生、周灵方、陈  义、孔文锋、



        曾晓明、钟高瞻、张伯成、曾文锋、刘运金、



        各村(居)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文锋兼任办公室主任,古宝滨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



三、整治任务



  
 (一)强化农村规划管理,提升村庄整治建设水平。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按照简明、实用、有效的原则,编制村庄规划,优化村庄布局,科学安排村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站()、文体活动场(室)等公共服务设施。积极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完善用地功能布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村庄建设用地的有关要求,保障农村建设特别是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创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和民主议事机制的作用。加大村庄规划编制经费投入力度,力争到2018年,全镇90%以上的自然村完成村庄规划编制。



    (二)全面推进村庄综合整治,努力改善人居环境。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由点到面、由标到本,全面整治农村垃圾污染、生活污水、畜禽污染和乱搭乱建现象。



    1.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构建长效保洁机制。全面清理村庄周边道路、村内街巷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及其它卫生死角的各类积存垃圾。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分类和转运等设施,建立健全村上门收集、镇统一转运、县无害化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各村(居)要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每村要以500常住人口配备1名专职保洁员的标准聘用保洁员,签订清运合同,对垃圾定时清运、进行日产日清,结合发挥老人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广泛开展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等道德疏导和卫生评比活动,建立生活垃圾整治制度,鼓励各村(居)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化、回收处理。同时,村级要加强重视,需要对保洁队伍进行培训,加强对保洁人员的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担当,各路段、河段落实卫生责任人,细化保洁区域划分,做到专人专责。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和处置,所有建制镇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率达50%以上,群众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农村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2.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实行绿色循环利用。因村制宜,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在圩镇、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成绿色、精致、具有客家文化特色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厂);对各村(居)及人口比较密集的自然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打造小景观、小公园的思路,推广使用适合农村的无动力厌氧设施、沼气池、生物氧化池和人工湿地等处理设施;对人口比较分散的村庄,因地制宜,利用现有水塘建设生态浮床处理工艺设施。到2018年底,全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8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3.整治农村六乱行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各村(居)结合实际,划分整治区域,组织镇村干部,全员参与,按先易后难的原则,集中开展圩镇、村庄主干道等的六乱整治工作。整治乱搭乱建,对圩镇内违法违章乱搭乱建,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建(构)筑物、设施及随意开挖开凿市政道路、私自破坏路灯设施拉线搭线等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整治乱摆乱卖,集中整治圩镇段、村主干道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经营、跨门经营、店外修理、店外加工等违法违章行为;整治乱堆乱放,对圩镇规划区、村主干道路两旁及公共场所乱堆放建筑垃圾、非法收购废旧物品等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整治乱拉乱挂,对圩镇道路两旁和村公共场所各类宣传广告、标语、横幅、帐篷、遮阳布、挂空线路等影响市容环境的乱拉挂物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整治乱贴乱画,对农村道路沿线建(构)筑物、市政公共设施,及街、巷道、各类绿化树木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小广告及各种宣传品现象,特别是牛皮癣等顽疾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乱停乱放,对圩镇规划区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乱停放、夜间扰民和乱抛乱撒等现象进行全面整治。



4.整治村庄畜禽污染,实行人居与畜禽圈养、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全面实行村庄内畜禽集中圈养和污染综合治理,鼓励畜禽养殖户、农家乐经营户结合沼气推动改厕。积极探索农村改厕新模式,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面消除农村露天粪坑,到2018年,农村卫生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80%90%。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依法关闭、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区)。推广农作物回收资源化处理技术,加强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全面整治村庄内外小溪小河、沟渠池塘,清除河塘淤泥、杂草飘浮物,实行净化洁化,恢复河道基本功能。推广河道池塘水沟生态整治技术,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



5.加强农村土地整治。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继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危房改造、旧村庄改造、空心村整治,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中统一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发证工作,加大农村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力度。强化宅基地管理,清理一户多宅和违法建筑,清理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拆除无价值濒临坍塌的各类危旧房和露天粪坑、简陋厕所等。推进村庄和民居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工作,严禁违规占用农田建房和削坡建房。  



6.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改善农村生态条件。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建设,以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农户庭前屋后和村庄周边山地为重心,着力建设一条进村绿化景观路、一个乡村森林(湿地)公园、一块庭院绿化示范区和一片水源涵养林,保护好风水林。同时,积极引导村民充分利用农家房前屋后闲置地,发展名贵树种、经济林木、庭院经济,助推富民美村,改善农村生态条件,扩大村庄绿地面积,整体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结合绿道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打造一批具有客家山水特色的美丽村庄。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在主干道和村民聚居地安装路灯等夜间照明设施。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因地制宜建设通300人以上自然村公路。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和城乡一体的客运管理体制,基本实现行政村农村客运通达率100%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实施光纤村村通、4G网络入乡进村工程,逐步推进20户以上自然村连通光缆,实现全县自然村基本覆盖。加快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力争在2018年底实现村村通自来水。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加大力度推进五小水利(小山塘、小灌渠、小水陂、小泵站、小堤防等)工程建设,提高耕地有效灌溉面积。加强农村建筑防火、消防车道、消防供水及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农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防洪、应急避护等基础设施,全面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按照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推进农村社区建设,配套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小公园、小菜市场、小运动场、小医疗室、小文化站等五小场所全覆盖,构建“30分钟农村基层服务圈,推进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和设施共建共享。



(四)大力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形成宜居促宜业的发展新局面。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大力开发特色生态农业、乡村休闲度假等新业态。立足一乡一业一村一韵,推进特色村建设,发展地域文化、山水美景、田园风光、农家情趣和绿色食品等具有浓厚客家乡村特色的休闲旅游。结合开发自然资源,发展湿地旅游、森林旅游、山地观光等山水旅游项目;结合拓展农业领域和功能,发展茶果采摘、鱼类垂钓、珍奇动植物观赏等休闲农业项目;结合保护、整理和挖掘地域文化和人文资源,发展农耕文明、传统村落和古驿道、民族风情和农家情趣体验、革命老区、红色旅游和革命传统教育等文化旅游项目;结合开发农家庭院和绿色食品的旅游功能,发展农家乐、民宿、客栈等休闲旅游项目。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行乡游、村乐、民宿联动发展模式,重点开发观光、休闲、养生、度假等产品,让农民在家门口实现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五)传承发展农村先进文化,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结合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基层治理全过程,融入家庭建设和人们日常生活,努力建设品德心灵美、文化生活美、乡风民风美的农村社会环境,着力培育新型农民、优良家风、文明乡风、新乡贤文化,倡导树立农村文明新风尚。加强统筹规划,打造有效载体,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播城市现代文明,加快城镇公共文化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村有文化室、文化小广场。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实施互联网进村入户、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服务工程,建设农村十里文化圈,为农民群众免费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结合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建设,努力彰显村庄文化底蕴,秉承和弘扬历史文化、地域文化、民族文化、农耕文化,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农耕文明、人文历史的农家小型博物馆。传承民间艺术,发掘名人轶事,保护好古村落、古建筑、古民居,留住乡韵、记住乡愁。



    (六)实行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充分发挥农民在村庄整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村庄整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规范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激发广大农民参与村庄整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财务公开、阳光操作,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村庄规划和整治方案的制定、整治建设内容和筹资投劳的确定、建设项目招投标,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来决策。充分发挥农民作为组织主体、建设主体、管理主体的作用,培育发展自然村(小组)村民理事会,制定章程和村规民约,完善协商议事和共谋共建平台,广泛倡导拆旧不补、让路不补、青苗不补、误工不补,构建内生动力机制。



(七)吸引工商企业参与村庄整治建设,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按照双方自愿、量力而行原则,动员和引导更多的工商企业、先富群体、乡绅贤达资助村庄整治建设,广泛动员在外创业的经营者回报家乡、回报社会。积极用好政策性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政策,拓宽社会资本进入渠道。引导工商企业重点捐助建设和改造村办公楼、社区服务中心、文化室(站)、卫生室、文体活动设施、小型公园和村内道路、路灯、绿化、饮水及污水管网等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推介村庄整治建设规划与项目,鼓励工商企业以合作开发方式,投资村内连锁超市、幼儿园、宅基地整理、旧村改造、中心村建设、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等经营性的社区服务和建设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文化保护修复和扶贫救助事业。广泛宣传为村庄整治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向捐助者及时公布和通报捐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捐助项目的建设情况。





四、资金安排



采取“县级奖补为主、镇级投入一点、村级自筹一点、农户缴纳一点”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由各村(居)统筹使用,保障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运转。将从2016年起投入配套资金作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经费,其中2016年发放10元/人,201715元/人、201820元/人,也将一如既往地投入绩效奖评资金2/人,其中2016年县、镇投入资金共12/人(2016年暂发放8元/人作为整治资金,余下4元/人作为年终考核奖补资金,镇将建立考核奖评机制,对考评合格的村足额发放并另行奖励,考评不合格的村将扣除一部分资金)。各村(居)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每户每月5-10元、逐年递增15%的标准向群众收取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费,也要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帮扶单位、外出乡贤的支持,加大垃圾清运处理的投入,把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中小河流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作用。



    五、强化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转水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组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村(居)、各部门要率先垂范,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各村(居)、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订本村、本部门的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按时完成每年的整治任务。



    (二)整合资源,合力投入。整合各部门各类村庄概念建设项目,包括文明村、生态村、卫生村、平安村、名镇名村、幸福村居、美丽乡村等,按照统一平台、渠道不变、各尽其职、各记其功原则,全部纳入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乡风文明的总体要求统一实施。采取激励奖补、先建后补,结合一事一议推进整治工作。



    (三)督查督导,强化问责。建立和完善镇相关督查部门不定期监督检查抽查通报、内部常态性监督检查通报、群众监督检查与重点人员监督检查、投诉受理相结合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检查和督查机制,建立健全各村(居)各部门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进展台账,并由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情况,提出整改落实意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细化量化考核验收评价标准,并将其纳入镇年终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制定专门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不作为或乱作为,以及超时办结或整改不力,群众意见大、满意度不高、社会影响恶劣的负责人,将坚决启动问责机制。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规划先导、财政引导和舆论主导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把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整体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要求与农民意愿结合起来。充分利用镇政府网站、政府微信公众号、宣传车、横幅、简报等宣传媒介,加大宣传以外,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额、发放倡议书,召开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力度。特别是镇领导干部结合当前驻点直联工作,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关政策,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让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当前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引导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