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8-05-1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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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委发〔2018〕20号







转发《关于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的通知》的



 





镇属各部门、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镇组织办反映。









  中共转水镇委员会



                                 2018514











中共五华县委组织部





华委组通201815



                                   





关于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县直属机关工委,县直各系统党工委: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五华县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党员中开展亮身份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党员亮身份活动,引导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党员意识、党性意识,树立先锋模范形象;引导党员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增强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树立敬业奉献形象;引导党员规范言行、严守纪律,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树立廉洁自律形象,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为加快构建“一核两区三组团”科学发展格局,推动生态富民强县,奋力开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局面,提供坚实的基础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佩戴党员徽章“亮身份”。全县每位党员在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支部主题党日等党内重要活动和重要工作会议中要佩戴党员徽章,彰显先锋责任,接受群众监督;推行工作日期间佩戴党员徽章,切实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机关企事业单位窗口岗位及镇、村(社区)服务大厅(站)的党员干部在工作期间要佩戴党员徽章,使党员干部不忘入党初心,牢记肩负使命,自觉服务群众,树立良好形象。



(二)设立党员岗“亮身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设立党员先锋岗、示范岗、服务岗等标识,实行“四公开”制度,即公开姓名、公开形象(相片)、公开党员身份、公开联系方式,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强化党员意识、责任意识、争先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党员干部在本职岗位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结合实际,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营造创先争优良好氛围。



(三)公开承诺践诺“亮身份”。一是明确承诺内容。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实际,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岗位承诺或者实行一事一诺,岗位职责相同或相近的在职党员可以组团承诺。在职党员承诺重点围绕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作用、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进行。二是明确承诺程序。在职党员承诺要提交书面承诺书,确定承诺内容,并交所在党组织审核,党组织书记的承诺书交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承诺书经审核通过后,要通过党务公开栏、支部大会(党小组会)等途径公开,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党(工)委要发挥主导作用,将党员亮身份活动精神宣传贯彻到每个基层支部和广大党员,把党员亮身份活动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严格落实,要积极创新思路、载体,引导和激发广大党员参与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切实把活动长期组织开展下去,提高活动实效。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带头佩戴党员徽章,带头亮明身份,发挥表率作用。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党(工)委要把党员亮身份活动情况作为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对所辖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不按要求佩戴党员徽章、公开承诺、接受监督的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限期整改。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各级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三)大力宣传,选树典型。各党(工)委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在组织开展好活动的情况下,不断拓展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新途径,灵活多样地开展好活动。要注重总结经验,选树典型,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着力提高活动影响力。活动开展情况要于2018年12月20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县委组织部组织一室。



联系电话:4435651,邮箱:whzzys@163.com







中共五华县委组织部



 
2018
年4月24日

















































 


 

中共五华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84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