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府〔2016〕10号
关于印发《转水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现将《转水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转水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5日
转水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决定即日起至2016年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通过集中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治理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科学发展先行镇、特色旅游专业镇、富庶美丽平安典型镇”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摸清我镇特种设备数量,实现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100%,台账建档率100%,设备定期检验率 100%,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建立健全我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我镇特种设备安全和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成立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思雄 常务副镇长
副组长:江木荣 安监办主任
黄汉斌 工商质监所所长
古宝滨 村建办主任
成 员:陈雪峰 派出所所长
周灵方 计生办主任
宋红航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邓文斌 转水中学校长
钟东辉 华民中学校长
曾庆桓 中心小学校长
曾爱辉 供电所所长
各村(居)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和信息收集汇总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江木荣同志兼任。
四、整治范围和重点
范 围:全镇所有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重点监控气瓶充装单位和气瓶检验单位。
重 点:石板厂、建材经销门店使用的桥、门式起重机械;企业、个体工商户安装使用的简易升降机;医院、超市、酒店、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工业园区企业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及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检验站等。
五、整治内容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情况:是否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是否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情况:检验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三)安全阀、压力表是否进行了校验,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有效期内,持证人员是否全部进行了聘用并确保为本单位人员;
(五)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六)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建立和定期应急演练情况。
六、职责分工
按照要求,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工商质监所:牵头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履行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工作职责,做好专项整治行动资料汇总、方案制定、沟通联系、信息反馈等工作;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台账;负责依法查处非法充装和违法违规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负责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燃气经营活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依照《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对市政燃气管网中的公用管道进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安监办:负责非煤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村建办:负责对市政工程工地和房屋建筑工地使用的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卫计服务中心:协助相关部门对医院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中小学校:协助相关部门对学校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违法单位依法予以取缔,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电所:根据镇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要求,对违法生产、充装、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采取断电措施。
文体文化中心:加强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促进全社会关心、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3月8日至3月25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会议部署全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意识,深刻领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调查摸底阶段(3月26日至4月30日)。根据工作方案内容要求,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全县特种设备摸底排查行动,摸清基本情况,分门别类建立整治台账。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针对摸底排查情况,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发出整改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对能够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对不能整改的,要求限期拆除,并由专人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并进行曝光,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四)巩固考核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对全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查漏补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机制,杜绝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强化工作落实。根据各行业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检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跟踪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查处,确保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有序有效开展。
(三)积极协调,强化部门沟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与相关部门通报整治情况,形成责任明确、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四)加大宣传,强化教育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情况,促进全社会关心、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