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府〔2016〕15号
关于开展2016年流动人口集中服务管理
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善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加快我镇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巩固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机制建设,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卫生强省,打造健康广东,根据上级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于5月下旬至6月底在全镇统一开展流动人口集中服务管理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在全镇范围和统一时间内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专项活动,落实流动人口双向服务管理职责。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更新,强化人口信息系统的应用,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办证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满足流动人口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加强流动人口区域协作,多渠道、多形式地推进省际之间、省内之间、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全面清理和调查摸底。各村要对辖区内出租屋、企业厂区宿舍、住宅小区、商铺、市场等重点地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准确掌握人口流动和婚育信息、变动情况。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通报和反馈,及时更新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对已入库的信息进行再核查和再清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鲜活性。各村要把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工作与清理清查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保证调查质量,了解群众需求,为镇党委、政府的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做好广泛宣传和面对面服务。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等文件,宣传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流动人口育龄群众遵法守法的意识,大力宣传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义务和利益导向等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扩大流动人口优生优育、优先优惠、奖励优待政策的覆盖面。积极实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广泛开展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科普宣传,增强流动人口自我保健意识和防护能力;以务工人员、青少年、妇女、儿童为重点人群,开展职业病、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宣传等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干预项目,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三)全力推进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内在要求。名村要协调镇党委、政府把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纳入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证,畅通流动人口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渠道和方式,丰富均等化服务内容,创新供给方式,提高服务可及性。落实各项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着重做好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大力推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
(四)加强区域协作落实双向管理职责。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和流动人口联络站建设,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把各项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落到实处。流入地和流出地要各负其责,全面清理核实全员流动人口信息,落实相关服务管理措施,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出生。
(五)建立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积极参与政府主导的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依托村(居)委,充分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协会、流动人口联络站、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工作人员、老党员、老干部、志愿者的作用,实行“多员一格、责任共担”。规范工作流程,准确界定网格内服务管理对象,明确网格员、计生专干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规范、业务流程,切实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加强与公安、教育、社保、民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统一采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人口基础信息的共享共用。
三、活动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下旬)。
各村应迅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确保专项活动有方案、有部署、有人员、有经费、有评估。面向流动人口,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为专项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清理清查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专项活动期间,流出地与流入地应密切配合,广泛深入地开展管理互补、服务互动,做好对流动人口重点对象的服务管理。
(三)评估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此次专项活动评估验收结果将作为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依据。活动期间,我镇将组织若干督导组对各村进行督导,活动结束后,根据各村上报的评估结果,结合专项活动的开展成效、创新模式,并通报全镇。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2016年流动人口集中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扎实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转水镇2016年开展流动人口集中服务管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各村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专项活动经费、人力和物力的投入。结合本村实际,制订出工作计划、任务和时间表,有序开展专项活动。
(二)重点推进。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抓住重点人群、重点任务。积极寻找突破口,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顺利完成专项活动工作任务。
(三)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重视宣传倡导,响应群众诉求,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防止因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损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杜绝发生群体恶性事件。
附件:转水镇2016年开展流动人口集中服务管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转水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9日
附件:
转水镇2016年开展流动人口集中服务管理
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严季岳(镇 长)
副组长: 张思雄(常务副镇长)
成 员: 周灵芳(卫计服务中心主任)
孔文锋(计生办副主任)
陈雪峰(派出所所长)
赖元柱(卫生院院长)
黄汉斌(工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计生办,办公室主任由孔文锋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