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委发〔2017〕12号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转水镇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促进全县党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围绕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这一主题,突出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这一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构建“一核两区三组团”县域发展新格局,建设“工业新城、宜居五华”提供坚强的政治动力和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通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着力解决“三会一课”制度执行缺位、党员教育管理抓得不实、个别党员党性观念淡漠等问题,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坚定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以“全力加快振兴发展、全面提升治理水平”为工作主线,努力在建设“工业新城、宜居五华”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工作方法
各镇党委、县直各系统党工委对所辖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1.领导率先垂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示范,自觉服从党支部安排,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县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本支部活动外,每年还要参加挂点镇或分管部门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支部“三会一课”时,要积极发言,引导党员畅所欲言,会议结束时要作简要点评。(责任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
2.抓好基础工作。各党(工)委要摸清支部基本情况,于3月31日前建立健全党组织设置台账、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按要求做好党员党费基数核定和收缴工作,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流动党员登记。要加强活动阵地建设及档案资料规范,6月30日前按照“有党员活动室、有电教设备、有工作制度、有会议决议、有会议(授课)记录、有党课计划、有学习资料、有笔记体会、有典型材料、有视频图文资料、有汇报总结、有考勤记录”的十二项标准,推进党员活动室和组织生活规范化。(牵头单位:各镇党委、县直各系统党工委,责任单位:各党支部〈党总支〉)
3.规范党小组设置。3月31日前,10名以上党员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要设立2个以上党小组,10名以下的视情况设立,设立党小组要根据党员的数量、分布情况以及工作岗位等来划分,方便组织党员学习和开展活动。各镇党委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各村(社区)设立党小组,要以片区为基本单位,把党的组织力量向下延伸,确保党员正常活动。(牵头单位:各镇党委、县直各系统党工委,责任单位:各党支部〈党总支〉)
4.加强业务指导。各党(工)委要指导所辖基层党支部定期召开会议,通过合理安排活动时间,保证“三会一课”正常开展。同时,对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课的请示在会议召开前进行批复,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会后,对党支部上报的会议报告进行整理和审查,涉及党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和其它重大问题,应及时组织召开党(工)委会研究并予以批复。(责任单位:各镇党委、县直各系统党工委)
5.改进活动形式。各党(工)委要积极探索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的有效形式,3月31日前,各党(工)委要建立2—3个党建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示范效应,辐射带动工作推进。要把“三会一课”制度与基层治理、创先争优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特色、注重实效,形成敢闯敢干、奋勇争先的良好风气,树立党员干部在群众中求真务实、争当先锋的良好形象。各党(工)委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善于总结,形成典型经验材料,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镇党委、县直各系统党工委)
四、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自查。各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将严肃党的纪律,规范组织生活当作大事来抓,对下属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认真对照检查,要力求发现问题全、认识问题准、查摆问题实、分析问题深,在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指导其扎实开展整改完善,并形成自查报告,由党(工)委书记签字加盖公章后,于3月10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一室。3月31日前县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党(工)委开展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2.强化督促检查。各党(工)委要加大对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主要检查党员大会记录、支部委员会议记录、党小组活动记录、党课安排计划及记录,每次会议(活动)记录上要有参加人员的签名。对落实好的给予表彰,差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县将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县直属机关工委要加强对县直单位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季度检查县直系统党工委3个以上;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各镇党建工作的检查督导,每季度督查4个镇以上,年终组织全面检查。通过定期督查,传导压力,让“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同时,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党委(党组)书记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范畴。县委每年底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在完善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县直单位党委(党组)向县委述职和各镇分管党建的党委副书记向县委组织部述职制度。
3.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要始终把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每月召开一次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建立向县委定期汇报党建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工作机制,逐级分解党建工作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见成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
4.强化考核考评。各党(工)委“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及成效将作为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比较好的,优先推荐表彰奖励和宣传推介;对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不正常、“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不规范的,限期完善规范,并折算相应分值从所在镇、县直单位年终考核总分中扣除,对限期内不能及时整改或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党组织负责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县委组织部将对相关党(工)委书记、副书记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不得作为推荐对象。党员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视其错误性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结合民主评议情况提交支委会、党员大会研究,按相关程序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或劝退、除名处理。通过奖惩措施,进一步促进全县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规范化、“三会一课”常态化、活动成效最大化。
中共五华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