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委发〔2018〕73号
关于转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
纠正“四风”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纠正“四风”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转水镇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中共五华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转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纠正“四风”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通知》
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纪委,县直部委办局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现将市纪委办《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纠正“四风” 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通知》(梅市纪办发〔2018〕3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不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紧盯“四风”突出问题的新表现,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纠正“四风”的研究部署,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县纪委将于中秋、国庆期间组织人员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各镇纪委、各派驻机构要对辖区内落实纠正“四风”问题工作进行认真督促,同时组织开展好明察暗访工作,并于节后10月8日前将“两节”期间纠正“四风”问题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明察暗访工作情况、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及核查处置情况),纸质盖章后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子版发邮箱:whdfzfjds@163.com)。
附件: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纠正“四风” 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通知
中共五华县纪委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