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转水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非洲猪瘟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7-0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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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府〔201917  

  

关于印发《转水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非洲猪瘟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决策部署,防制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我镇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结合当前非洲猪瘟的流行特点和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处置方案。  

一、应急处置目的  

为确保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时,能够及时、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置,对防控和处置工作实行集中统一指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协调做好全镇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畜牧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监测、检查、督导非洲猪瘟的预防控制措施及突发疫情扑灭工作的实施;组织对养殖场、屠宰点等重点地域排查;调拨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应急防疫物资;依据规定镇政府向县农业村局上报非洲猪瘟疫情;提出启动、停止疫情应急控制措施的建议;组织对扑杀及补偿等费用和疫情损失的评估;负责对疫区解除封锁后畜牧业恢复生产自救的组织工作。    

(二)宣传部门:负责宣传、新闻报道管理工作,科学引导舆论。  

(三)派出所:负责社会稳定工作,参与做好疫区封锁、动物扑杀、交通管制等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密切注视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开展疫情追踪溯源。  

(四)财政所:负责经费保障,发生疫情时,及时上报足额保障扑杀、无害化处理、补偿等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防控应急期间,保障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经费。  

(五)生猪管理办:负责生猪等动物及其产品的调运监管,保障疫情处置人员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样本运送通畅,协助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疫区封锁等工作。  

(六)林业站:负责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的调查与野外巡护,对野猪等野生动物疑似病例按规定采样送检;提出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  

(七)卫生院:负责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释和防治。  

(八)市场监管所:负责加强生猪等动物及其产品的市场管理,按规定对市场实行关闭、休市等防控措施;支持完善动物防疫体系,以及动物产品市场的价格监控;负责市场主体监督,做好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负责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检查,严禁未经检疫或有可能感染的动物产品上市销售;对餐饮企业巡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负责餐厨垃圾、泔水的综合管理。  

(九)邮政部门:负责对与疫情有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快递、邮件等运输物资的查验。  

(十)各村(社区):负责做好辖区内疫情防控、宣传等工作,并协助县镇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及上报工作。  

三、应急处置指挥中心  

(一)总指挥:张勇(镇长)  

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全面指挥。  

(二)副总指挥:曾远洋(副镇长)、孔章城(党委委员)  

负责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相关部门的调度及协调指挥。  

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部门负责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调配工作人员,安排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综合协调。  

(三)疫情应急处置组、疫情诊断组  

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部门负责组织具体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的诊断、采样送检、上报等工作、封锁、疫情监测、扑杀掩埋、消毒灭源、紧急免疫、后群保障及应急处置物资准备工作。  

四、应急处置物资输送准备  

镇食品站负责组织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物资输送等工作。  

五、应急处置工作要求  

发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时要求:随时进入应急状态,应急处置全体工作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转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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