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府〔2020〕32号
关于印发《转水镇留守儿童关心关爱教育
管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转水镇留守儿童关心关爱教育管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镇文教体服务中心反映。
转水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3日
转水镇留守儿童关心关爱教育
管理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转水镇人民政府决定开展五华县留守儿童关心关爱教育管理提升工程,切实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探索建立留守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学校和家庭共同参与为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常态,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保护,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构建留守儿童教育、监护和资助体系,整合社会资源,拓宽社会援助渠道,加大关爱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留守儿童的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确保每个留守儿童都能健康成长,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二、工作目标
“留守儿童”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外出务工连续3个月以上,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不满十六周岁的农村户籍儿童少年。
通过实施关心关爱教育管理留守儿童提升工程,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努力实现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活动有地”。
三、工作机构
为加强我镇留守儿童关心关爱教育管理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转水镇留守儿童关心关爱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古志宗 (党委副书记、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副 组 长:魏明星 (党委委员)
成 员:曾润标 (党政办主任)
谢志军 (中心小学校长)
朱焕聪 (转水中学校长)
吴锐强 (华民中学校长)
陈艳青 (文教体服务中心负责人)
孔文锋 (民政办负责人)
黄志辉 (经济事务办公室主任)
李 斌 (自然资源所所长)
曾高山 (村建办负责人)
古宝滨 (水务所负责人)
陈冠周 (交通办负责人)
陈 义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周灵方 (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中心主任)
邓文芳 (社会保障事务办公室主任)
黄湘音 (团委书记)
朱丽娴 (妇联专职副主席)
陈永忠 (派出所教导员)
卓杰明 (司法所所长)
各村(居)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文教体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魏明星同志兼任,成员由各中小学校校长和镇文教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四、提升内容和措施
(一)预防溺水事故
1.对电站、涉水工程在建项目、山塘、水库、河流等危险水域设立安全警示牌和安全隔离带;在特殊节气和假期对辖区水库、山塘等危险水域、地段加大巡查巡控力度,及时排除隐患,及时制止学生擅自下水行为。对管辖的水域做到“五有”(有救生圈、有救生衣、有救生杆、有救生队员、有救护制度),“三警示”(水深危险警示、溺亡事故警示、浅水区深水区临界标识警示)。(责任单位:水务所、各村(居)委)
2.利用融媒体、微新闻媒体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在溺水易发时期,刊登播放预防溺水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党政办)
3.督导学校开展预防溺水“十个一”教育宣传活动: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节假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手册;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布置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月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放学前进行安全提醒。(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二)预防交通事故
1.设立学生交通安全宣传专题栏目播发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强家长对子女的有效监管,加大对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现象的检查整治力度,杜绝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行为。(责任单位:各中小学、宣传办、派出所)
2.各中小学按学期制订交通安全教学计划,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充分利用课堂教学、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交通法规。在中小学生中开展争当“小交通安全宣传员”“小交通警察”等活动,引导教育学生不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等。镇交管办和派出所汇同各中小学定期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检查和清理,杜绝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等行为。(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交通办、派出所)
(三)预防校园欺凌
1.经常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让学生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派出所、司法所)
2.加大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留守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失职父母以及其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责任单位:派出所、各中小学校、司法所)
3.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整治黑网吧、游戏机室等,净化育人环境。(责任单位:派出所、各中小学校、文教体服务中心)
(四)预防性侵
教育引导学生自强自尊自重,谨慎交友,严防不法分子的侵害。从严从重打击性侵留守儿童的犯罪分子和性侵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镇妇联)
(五)预防心理问题
1.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心理咨询或心理辅导,及时化解留守儿童的心理危机;要开展学生间的结对帮扶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探索留守儿童关爱模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爱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各村(居)委)
2.积极利用春节农民工集中返乡等时机,加强有关儿童权益保护和家长责任义务的法律宣传工作,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培训力度,强化家长的责任意识,普及家庭安全教育知识。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获得社会救助,积极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确保他们完成义务教育。(责任单位:司法所、各中小学校、民政办)
(六)关心关爱留守儿童
广泛动员团员青年、少先队员、志愿者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组织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深入留守儿童家中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留守儿童提供节假日期间的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组织动员志愿者和社会爱心人士等担任“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开展关爱帮扶活动,弥补留守儿童的亲情缺失和生活抚育、教育管护方面的缺位问题。建立留守儿童工作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留守儿童提供健康保健、心理辅导、精神抚慰、经济扶助等方面的志愿服务。组织联心联谊活动,让他们体会怎样爱自己、怎样爱别人,养成健康、阳光、活泼的良好心态。(责任单位:团镇委、镇妇联、各中小学校)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5月1日至10日)。成立转水镇留守儿童关心关爱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镇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会议,广泛开展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宣传活动。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5月11日至20日)。各中小学校、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
(三)具体实施阶段(2020年5月21日至11月30日)。各中小学校、各有关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围绕工作目标,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四)巩固自查阶段(2020年12月)。各中小学校、各有关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对前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推出一批展示我县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新亮点、新经验、新措施的先进典型。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中小学校、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工作,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各项措施取得显著成效。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中小学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关心关爱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提升工程。
(三)建立奖惩机制。将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对单位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评估和考核内容,纳入对各中小学校、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