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转水镇清明祭扫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转水镇2021年清明节祭扫活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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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府〔2021〕20号

  关于印发《转水镇清明祭扫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转水镇2021年清明节祭扫活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相关部门,五星福昌园公墓: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祭扫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省和市、县有关要求,结合当前森林防火、疫情防控等形式,现将《转水镇清明祭扫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转水镇2021年清明节祭扫活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五华县转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转水镇清明祭扫期间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全镇清明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包括转水镇福昌园公墓、农村祠堂、村边或山林墓地等场所清明期间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和文明祭扫工作。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为保证全镇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确保祭祀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1〕26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粤民办函〔2021〕33号)和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以及3月19日民政部和全省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筹做好清明节祭扫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以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为原则,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实现“安全祭扫”“平安清明”“文明清明”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督责任

  由镇民政部门牵头,重点对福昌园公墓清明节期间“限量预约、约满为止、分时分段、错时错峰”祭扫进行督促检查,强化安全管理,加强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班,加强动态管理和监测,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检查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4月20日。

  检查对象:福昌园公墓、农村祠堂、村边或山林墓地等。

  抽查内容:

  1、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1〕26号)、《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粤民办函〔2021〕33号)《五华县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的通知》(华民字〔2021〕40号)的执行情况。

  2、各殡葬服务机构清明期间文明祭扫、疫情防控(健康监测、通风消毒)、消防安全等措施落实情况。

  3、各村清明祭扫期间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制订和执行情况。

  4、各村和各殡葬服务机构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公告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倡导绿色、安全文明祭扫执行情况。

  5、值班值守情况。

  6、各殡葬服务机构的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情况、惠民殡葬政策落实情况、敬献鲜花等替代性服务的收费情况;是否存在强制收费、捆绑服务并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行业垄断行为。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

  (二)落实各村和各殡葬服务机构防控责任

  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各村和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依程序迅速上报。

  1.落实“四类人员”不可参加祭扫活动管理。一是14天内有境外(含国外和港台)旅居史人员;二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三是密切接触者解除14天隔离未满7天人员;四是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人员。

  2.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安排专人对殡葬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每日实行晨检和晚检,如出现发(≧37.3℃)、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就医排查,并按要求做好上报工作。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所有人员进入服务机构前进行体温检测,异常者(≧37.3℃)不得入内。

  四、出现疫情后的防控措施

  殡葬服务机构清明期间出现感染病例,应按照要求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出现散发病例后,镇、村进入特别防护阶段,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疾控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搜索与管理,并做好终末消毒,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转水镇2021年清明节祭扫活动应急预案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群众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也是群众开展祭祀活动的高峰期。节日期间群众出行祭祀将出现人流、车流的“双高峰”。为保证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 文明、有序、和谐,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祭祀群众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以防止输入性疫情和聚集性感染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确保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和谐,有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二、限制性祭扫的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

  (一)重点地区。福昌园公墓。

  (二)重点时段。3月25日至4月18日,其中:4月2日至6日为高峰期。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设立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临时应急指挥办,总指挥由镇主要领导负责,成员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各村支书主任组成。应急指挥办负责指挥和协调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和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政府民政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孔文锋兼任。各成员部门职责如下:

  宣传组职责:由镇宣传办负责人兼任组长;负责清明节期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绿色清明、平安清明的宣传。

  森林防火组职责:由镇林业站负责人兼任组长;负责指导协调各村在清明节祭扫期间公墓区域的护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宣传督查工作。

  应急管理组职责:由镇应急办负责人兼任组长、应急队队长兼任副组长;牵头负责祭扫点的防火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工作,依法履行防火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交通组职责:由交通部门负责人兼任组长;牵头负责清明节祭扫期间车辆疏导、设置车辆临时停放点,如出现车辆、人流拥挤,随时调集车辆支援,在最短时间内疏散群众。

  治安组职责:由综治办主任兼任组长;防范和制止治安案件发生,发生治安案件后,要及时联络相关部门,妥善处理案件,保证祭祀活动顺利进行。发生灾害、突发事件等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祀家属和工作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

  救援组职责:由镇卫计部门负责人兼任组长;负责指导转水、大坝卫生院落实健康监测和设置医学观察点等疫情防控措施;负责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及时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人员。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办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指挥办成员按照职责就位工作,总指挥坐镇指挥,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行动、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祭祀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交通部门干部及村干部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指挥办报告;

  4.殡仪服务单位负责对人员进行疏散,在墓区、骨灰楼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等措施,保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交通组迅速向指挥办报告并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临时设置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镇林业部门、应急队成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迅速向指挥办报告;

  4.紧急疏散祭祀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5.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四)出现突发事故,祭祀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救援组迅速联系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指挥办报告;

  3.应急办、应急队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交通组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迅速报告指挥办,配合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治安组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到场处置;

  3.救援组联系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4.迅速向指挥办报告;

  5.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对个别人员制造事端的,接待工作人员迅速报告指挥办,联系公安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七)突发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发生与家属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治安组要联系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八)加强疫情防控。

  各村要积极引导群众预约祭扫活动,劝导外地人员回乡祭扫要避免人员扎堆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倡导简约、文明的祭祀方式。伯公窝公墓、大岭公墓要实行实名预约登记,每小时限制祭扫人数。各进墓园、进山路口要加强疫情监控,对发现体温异常的祭扫群众要及时送定点医院进行医学观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高度重视清明祭祀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镇指挥办领导、成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办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指挥办统一指挥。

  (二)加大摸排力度。各村要对辖区内的殡葬服务机构、骨灰安葬(安放)设施及各类祭扫场所,包括大姓宗族的宗桐纪念、祭祖扫墓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摸排,全面摸清辖区内存在的集聚性祭扫的风险点,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纾解。同时要加大宣传,要在清明前通过实地走访、排查等方式,做好业务指导、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等工作,特别是对祭扫场所要采取最严厉的措施严格火源管控,严禁明火、抽烟或者燃放烟火爆竹,慎防因使用酒精消毒引发火灾事故。严禁上山祭拜燃放烟花爆竹和烧纸点烛等,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防在林外。

  (三)加强部门联动。指挥办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项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四)加强信息报送。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遇有突发事件,各村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指挥办公室值班电话:0753—4877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