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转水镇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8-1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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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府〔2021〕44号

关于印发《转水镇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会:

  现将《转水镇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转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转水镇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梅州市大埔县“7・31”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改善我镇村民自建住宅的消防安全条件,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全镇开展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有关要求,以预防和减少村民自建住宅火灾事故为目标,在前期开展的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措施,建设科学有效的火灾防范和火灾预警机制,促进全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二、治理范围

  全镇范围内村民自建住宅(含住宅底层商铺)。

  三、组织机构

  为强化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行动的各个环 节落到实处,我镇成立转水镇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镇长曾远洋担任,副组长由应急办主任曾庆华担任,成员由镇消安委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六查”行动。

  各村(居)要利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的工作机制,以村小组为单元,组织村(居)两委工作人员、村小组长、消防志愿者对村民自建住宅开展“六查”行动,并如实填写《梅州市居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排查表》和《转水镇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统计表》。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上报镇安委办。

  1.查房屋外窗(网)。发现阳台、外窗设置防盗网的,必须满足开设宽度、高度不小于0.8米xl米的逃生出口。

  2.查安全出口。发现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 出口的,必须责令立即改正,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进。

  3.查电气线路。凡是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的,必须立即改正。 供电部门负责对用电户窃电、私拉乱接等违约用电行为进行依法处置。用电户负责安装入户漏电保护开关等过流保护装置,入户线截面积应大于10mm2

  4.查违规住人。属于住宅底商(住宅楼下设置商铺、作坊)的,经营区域与居住区域必须采用实体墙和防火门进行物理分隔。

  5.查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入楼入户。严禁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查可燃易燃物。居民自建住宅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 或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的,告知其火灾风险性,积极动员、鼓励主动拆除或搬迁。

  (二)开展“七个一”活动。

  1.成立一个专班。各村(居)应利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的工作机制成立由村(居)两委干部、基层网格员、村小组长、消防志愿者组成的整治专班,专班人员定人、定岗、定职责,并以村小组为单位按照“六查”内容开展排查整治。

  2.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每个村(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参加整治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六查”内容,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火场逃生等技能。村(居)要组织召开村(居)民大会集中观看火灾警示片,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3.开展一次上门宣传。整治工作人员结合“六查”工作,挨家挨户上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即发放一封消防安全告知书、一份家庭火灾应对与处置手册,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讲、指导家庭或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并重点培训村(居)民扑救初期火灾和火场逃生技能,做到“遇火不慌、抬手灭火”。

  4.签订一份防火公约。各村(居)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并与每户户主签订防火公约。

  5.组织一次灭火演练。要以村(居)为单元,分别组织一次由村居微型消防站、村(居)民参与的灭火演练。村(居)委要分片区建立邻里互救小组,并组织培训和演练,确保发生灾情时能够快速组织,快速互救。

  6.建立一套防火机制。村(居)委要不定期组织村(居)民常态化开展清理厨房、清理阳台、清理走道“三清”,关门窗、关电源、关燃气、关火源“四关”,培养村(居)民“三清”“四关”习惯;把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纳入村(居)委宣传内容,定期通过宣传大喇叭、集中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

  7.建强一支队伍。各地要按照《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标准和“应建尽建”的原则,加快推进乡镇消防专 职队伍的建设,按标准配齐配强人员、车辆、器材,特别是要配齐空气呼吸器、15米金属拉梯和破拆器材等内攻救人重要器材,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强化与当地消防救援站的联勤联训,进一步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技防措施。以村(居)为单位,民宅集中区域、 自建房集中区域统一划定独立安全区域,设立电动车存放、智能充电车库。推动属于住宅底商的自建房配置烟感报警装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鼓励安装无线组网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动使用10年及以上的家庭住宅业主实施线路检测,使用15年以上电气线路全面更换。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居)要通过广播、微信、入户等形式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大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知晓度,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实施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针对“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通过“敲门行动”、“消防安全进万家”等活动,粘贴海报、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普及消防常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居)要如实填写《梅州市居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排查表》(右下角户主签名),并与户主签订《居民防火安全公约》,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和《转水镇村民自建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统计表》(加盖公章)一起上报至镇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