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 @转水镇父老乡亲,重阳节登高祭祀注意防火
时间:2019-10-07 来源:转水微新闻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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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水镇父老乡亲

又是一年重阳时在登高祭祀的同时

请您遵守有关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提高森林防火意识

          一、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全县森林特别防护期,在森林特别防护期内,进入林区的群众要自觉接受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的实名登记或进山“扫一扫”登记。遵守有关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二、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车辆和人员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配合护林员消除火灾隐患。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交由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

          三、落实未成年人和痴、呆、傻等特殊人群的单位和个人监护责任,因被监护人进入森林防火区用火、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登高祭祀时不烧香纸烛宝、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违规用火的行为。凡因人为引起森林火灾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五、如发现山火要及时报县、镇防火部门。县森林火警电话:07534435676(县林业局)或07534422418(县应急管理局),镇森林火警电话:07534876976。


坚守防火执勤一线

          为切实做好国庆、重阳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防止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的镇村干部,护林员仍坚守岗位,到各个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值守,认真做好宣传、检查、劝导等工作。





保护森林,共建美好绿色家园

          在此,希望转水镇各位父老乡亲能够体谅我们的辛劳,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保护森林,共同建设美好绿色家园!

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1.要在划定的开放区和登山线路进行,严禁在未开放区域登山。

2.不能带火种进山,不能在山上吸烟和烧烤食物,不能烧香烛、纸钱和燃放鞭炮,注意防火安全。

3.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注意登山安全,不要拥挤踩踏,尽量不前往人流密集区域,并保管好个人随身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