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转水镇组织综合执法大队、综合治理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全镇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店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并对未落实购买烟花爆竹实名制登记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曝光,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销售行为。
工作人员对无证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黄龙村“天祥商店”进行查处,并对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
工作人员对未落实购买烟花爆竹实名制登记制度的矮车村“好朋友经销点”、黄龙村“威兴经销点”、下潭村“辉彩经销点”、輋维村“祥记经销点”、蛇塘村“万兴经销点”的经营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接下来,我镇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监管工作,在此倡议广大群众、朋友们逢“上灯”、元宵等节日,各自以悬挂灯笼、花灯、彩带等形式营造节日氛围,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禁止违规焚烧香纸烛宝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避免发生森林火灾,共护转水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