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十不准” “五不烧”
时间:2024-02-1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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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不容有失

放火罪和失火罪将面临怎样的刑责处罚

什么是“十不准”“五不烧”?

遇到森林火灾如何自救脱险?

快来学习一下吧!


相关法律法规

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失火罪的按照刑法第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规野外用火

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要求请务必牢记!


“十不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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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烧”是什么?

“五不烧”指的是

未经批准不烧

未开好防火线不烧

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

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

无人看守不烧


在火场我们应该怎样自救?

如果我们发现森林火灾

应迅速转移避险

及时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报警

转移避险时

我们应选择逆风或侧风向逃生

并时刻注意风向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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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若有水源

用浸湿的毛巾衣物等捂住口鼻

防止烟雾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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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时还应注意远离危险地形

以及密集的灌木和草丛

尽量向火线两翼快速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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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空旷地带

迅速清理周围可燃物

建立安全场所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进入山林

一定要留心各种防火安全细节

养成良好的森林防火习惯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