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扩大县城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县城城区的规模也不断壮大,县城的发展日新月异,市容市貌日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但有些地方性政策和规定一直沿用至今,已经不适应当前新形势的发展和变化,需要作进一步的修改、规范和完善。年初,县委、县政府对县城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对1996年和2013年的《五华县在县城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进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结合五华县城第四次总体规划修编,划定新的管理界限和制订新的管理规定,从2019年1月份开始实施
二、起草依据
主要以1996年和2013年的《五华县在县城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为版本,进行重新规范。禁放区扩大的范围主要依据来源“县城第四次总体规划修编”的规划,管理条例主要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三、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通过深入调研,由县府办和县公安局牵头草拟了《五华县扩大县城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工作方案》,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并征求了水寨镇、河东镇和10个相关单位的意见,其中安监局、住建局提出了意见建议,其他单位均没有提出修改意见,送审稿采纳了法制局、水寨镇、河东镇3个单位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