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农村贫困人口的帮扶问题
时间:2016-12-0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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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贫困人口按照《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 1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由贫困人口所在县纳入年度帮扶计划予以帮扶。其中,属于贫困村的新增贫困人口由帮扶单位予以帮扶,属于非贫困村的新增贫困人口按分散贫困户帮扶办法予以帮扶。新增有劳动力的贫困户所需帮扶增收项目资金由县统筹安排;无劳动能力的新增贫困人口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予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