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吨机制砂、15万立方米碎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0-08-1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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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万吨机制砂、15万立方米碎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20万吨机制砂、15万立方米碎石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8116805 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20万吨机制砂、15万立方米碎石扩建项目

五华县凌峰矿业有限公司

五华县河东镇万华村兵营岗

梅州森海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五华县凌峰矿业有限公司投资1800万元,在原址基础上增加占地面积28323平方米,建设制砂生产线2条、碎石生产线1条、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及其他配套生产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20万吨机制砂、15万立方米碎石。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周边山林绿化灌溉。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无组织粉尘,包括堆场扬尘、汽车运输过程扬尘、破碎、制砂、筛分等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等,通过采取堆场物料表面喷洒适量的水、路面定时洒水、在破碎机、圆锥机卸料端粉尘分别采用单体钢板箱体密闭抑尘、生产设备的进料口及出料口均设置喷雾降尘装置等措施,可大大降低其排放量,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用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标准要求(油烟的排放浓度≤2.0mg/m³)。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振动筛、洗砂机等设备,通过相关措施处理后,项目所产生的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淤泥和生活垃圾。沉淀池淤泥外售砖厂制砖;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