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土石金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石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0-08-1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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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土石金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石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30万吨石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8116805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30万吨石制砂项目

梅州市土石金实业有限公司

梅州市五华县华阳镇华新村輋里下

威海威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土石金实业有限公司投资400万元建设“年产30万吨石制砂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位于梅州市五华县华阳镇华新村輋里下(地理坐标:北纬N 23°37'28.16",东经E115°30'26.15")。项目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建设2栋共300平方米的钢结构板房,安装石制砂生产线1条,平整露天堆料场5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石制砂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石制砂30万吨。

1.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其中生产用水主要为石制砂生产线降尘用水、洗砂用水以及堆场道路抑尘用水。石制砂生产线降尘用水自然蒸发或进入砂石中、洗砂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堆场道路抑尘用水自然蒸发,因此,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颗粒物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石制砂洗砂沉淀产生的泥渣。(1)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kg/d、0.9t/a,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泥渣:本项目沉淀泥渣经压滤机压滤后产生量约为1.6万t/a,压滤废渣外卖建材厂综合利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