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悦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6万立方米石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0-09-0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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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悦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6万立方米石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县悦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6万立方米石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8116805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6万立方米石制砂项目

五华县悦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梅州市五华县华阳镇华新村新田片窝里

广森(东莞)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600 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约130m2,包括办公室、员工宿舍以及设800m2材料堆场、500m2 产品堆场、1000m2 生产区,项目建成后年生产6万立方米石制砂。预计2020年9月施工,2020年12月完工。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制砂生产线如粗破碎、细破碎、筛分等工序降尘用水自然蒸发或进入砂石中,不外排;洗砂用水经沉淀池循环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厂内道路降尘用水,自然蒸发没有废水产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回用于厂内生产及抑尘。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回用于项目附近林灌,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制砂生产线产生的粉尘,装卸扬尘以及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道路扬尘以及厨房油烟废气等。

生产粉尘采用水喷淋处理,扬尘采用洒水处理后,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排放的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厨房油烟拟采用普通家庭式抽油烟机处理,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即要求处理效率达到 60%以上,排放浓度≤2.0mg/m³)。

 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如破碎机、制砂机、洗砂机等)及运输车辆噪声,噪声声压级约70dB(A)~85dB(A),建设单位经采取密闭、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管理,则通过厂房墙体的阻隔、距离的自然衰减,厂界 1 米处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压滤机产生的污泥以及员工生活垃圾。污泥晾干后,外卖给建材厂综合利用。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经以上处理后,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