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艺精家具有限公司木质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1-02-0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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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艺精家具有限公司木质家具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市艺精家具有限公司木质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木质家具生产项目

梅州市艺精家具有限公司

五华县水寨镇经济开发区红木家具产业园23号

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五华县水寨镇经济开发区红木家具产业园23号(地理坐标: N23°56′47.39″ E115°44′0.13″),占地面积6862.88m2,总建筑面积16000m2。其中,厂房1栋(3层共7000m2),综合楼1栋(12层共9000m2)。项目建成后年生产10000套木质家具。

1.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隔油池隔油处理后经沉砂池沉淀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管道进入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营期:项目喷漆废气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水帘柜处理后,经沉淀池沉淀、隔栅隔渣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广州番禺(五华)转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水帘柜除漆雾喷淋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废气:施工期:扬尘采用洒水、覆盖等措施;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后产生的尾气排放量很少,对评价区域的环境影响很小;装饰工程废气的VOCs排放量不大,经过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运营期:胶粘漆废气:项目在组装工艺中使用到胶粘剂,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VOCs,以无组织的形式进行排放;喷漆废气:项目喷漆工艺所用的油漆以及稀释剂,家具喷漆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经“水帘柜+UV光解”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项目备料、裁剪等过程中会产生木质粉尘,通过无组织方式进行排放,建设密闭式无尘木工车间,采用布袋除尘器对木质粉尘进行收集。

3.噪声: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的机械和设备、做好噪声设备减震避震工作、施工中发放劳动防护设备,以减小噪声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影响、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将施工期噪声影响控制在最低水平。运营期:噪声通过减震和自然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地点堆放、填埋;余泥渣土用于项目用地周边的低洼处回填后可做到不产生余泥渣土;废涂料及油漆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收集后统一外售;除尘收集粉尘收集后统一外售;废油漆桶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水帘柜漆渣、废抹布和废手套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