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胜工矿山设备有限公司矿山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1-03-0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梅州市胜工矿山设备有限公司矿山设备制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市胜工矿山设备有限公司矿山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矿山设备制造项目

梅州市胜工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五华县水寨镇经济开发区兴业大道南红木产业园侧

深圳市深蓝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五华县水寨镇经济开发区兴业大道南红木产业园侧,占,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400平方米米,项目总投资为21000万元,年产矿山设备1000套,主要设备为锯床2台、铣床1台、车床6台等。

1.废水:项目排放的污水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者后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生活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项目有组织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处理后排放量为0.07t/a,排放速率为0.029kg/h,排放浓度为2.9mg/m³。收集到的粉尘引至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能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车间机械加工时设备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80-95dB(A),车间机械通风、抽气所用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60-75dB(A),为了降低项目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应对设备底部加装减震垫,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综上,经采取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因此噪声经有效降噪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经分析,项目产生的各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得到妥当处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