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1-04-2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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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广东三顺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矿山机械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华环审[2021]31号

2021-4-23

广东三顺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水寨镇开发区兴业大道延长线侧旁

2

五华县监煜环保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RDF燃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华环审[2021]32号

2021-4-23

五华县监煜环保有限公司

双华镇增田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    真:0753-443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