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横陂镇锡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年开采50万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1-06-1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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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县横陂镇锡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年开采50万立方米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县横陂镇锡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年开采50万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华县横陂镇锡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年开采50万立方米项目

五华县港创实业有限公司

五华县横陂镇罗陂村

湖北明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根据五华县砂石供给需求,确定矿山计划生产规模为50万m³/a。矿山产品方案为规格石料、石米及机制砂、建设用砂、中风化花岗岩,年产规格碎石71.78万m³、石米14.41万m³、机制砂8.64万m³,建设用砂10.2万m³,中风化花岗岩13.1万m³。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回用项目绿化浇灌,水质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洗砂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砂;淋滤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的“车辆冲洗”、“道路清扫、消防”标准(其中悬浮物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三级标准)后,回用于矿区抑尘、车辆冲洗和水洗砂;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的“车辆冲洗”标准后回用。

2、废气:工艺粉尘、各类扬尘的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燃油机械使用时产生的CO、NOx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3、噪声:项目主要为机械性噪声,对机械动力性噪声,在噪声的传播过程中容易衰减,且易受厂房、 墙体、植被的吸收和阻隔,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项目厂界昼间基本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沉淀池和破碎清洗石料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尾泥,经压滤机压滤成泥饼堆放到排土场,沉渣饼为一般固废,可进行综合利用,用于矿山后期恢复治理及复垦作回填用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维修车间机械维修废机油、废抹布 项目设有机修场所,只负责对生产设备的简单维修处理。含油抹布:机械设备维修操作时会产生含油抹布。结合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求,企业应做好分类收集与处理处置,不得随意混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给有该类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