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台变压器建设项目 | 广东金特变压器有限公司 | 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水梅路278号店铺后 | 深圳市宇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金特变压器有限公司拟在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水梅路278号店铺后(E115°47′16.5″,N23°55′36.8″)租赁现有厂房建设“年产变压器200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86万元,环保投资16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1800m2,东面为远大石材、南面为商铺和228省道、西面为华益石材、北面为空地。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变压器200台。 |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喷漆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物标准后,定期清掏,回用周边林地灌溉。 2.废气:焊接烟尘产生量少,经加强车间通风、自然稀释后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漆废气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和表2的排放限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烘干机、焊接机等生产设备,其等效声压级为60-75dB(A)。建设单位经采取密闭、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及工作时间等防治措施后,工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原料和产品包装产生的废包装物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绝缘漆、稀释剂的废包装桶和废活性炭定点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