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大昌粮贸发展有限公司稻米精深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1-07-2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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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县大昌粮贸发展有限公司稻米精深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县大昌粮贸发展有限公司稻米精深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稻米精深加工厂建设项目

五华县大昌粮贸发展有限公司

五华县河东镇长乐大道河东工业园区

深圳市宇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项目占地4477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731平方米,绿化面积5000平方米,包括厂房、展厅、综合楼。

1.废水:本项目主要的废水是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的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的排水设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油新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量不大,仅为18.91m³ /d,厂区应完善的排水设施,可确保厂区污水有效收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内。厂区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水质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本项目废水对周围地表水水质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可行。

2.废气:本项目粉尘经收集后采用沙克隆除尘器+脉冲除尘器处理是可行的。类比同类型项目,经沙克隆除尘器+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尘厂界浓度低于1.0mg/m³,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要求。为降低无组织粉尘对周围环境及车间工作人员的影响,建议保持车间清洁,保证收集系统的收集效率,从源头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无组织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音: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套减震、隔震、隔声等辅助装置,并在运行过程中,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预测值较低,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的固废主要为清理工序产生的轻杂,碎石、金属等杂物、谷糙分离产生的谷糠、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项目在包装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固体废物,其年产生量约为3t,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本项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对项目固体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并分类、合法、规范化处理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