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以及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的方法是可行的。 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为在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根据大气污染物产排情况分析,本项目无组织形式排入大气环境约0.5117t/a。本项目严格要求对油气回收系统的管理、巡查及维护,按照规范检测厂界以及油气回收系统相关参数,以保证油气回收系统的正常运作。使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非甲烷总烃限值(2mg/m³)。 因此,本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音:项目运营期间设备噪声主要来源于加油机、备用柴油发电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各类设备的平均声级在 60~85dB(A)之间,噪声源间断排放,排放期间强度不稳定且无规律。尽量选用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低噪声设备,并在安装时采取有效的吸声、隔音、减震等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边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4类区限值,对项目内员工及各敏感点影响不明显。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和危险废物(隔油池废油、沾油抹布和手套)、油罐清洗废水及废渣)。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清洗油罐的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应直接进入排水管道,因此油罐清洗废水及废渣全部作为危险废物处理。清罐油水混合物产生量约为油罐总容积的1%,计算项目清罐油水混合物产生量约为1.05t/次,油泥产生量约占油罐总容积的2%,计算项目油罐底部油泥产生量约2.1t/次。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其废物类别为 HW08,废物代码:清罐油水混合物为 251-001-08,清罐废渣为 900-221-08。油罐清洗产生的废水、废渣由具处置资质的单位运输并进行安全处置,不在站内暂存。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经上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后,可将固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