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长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1-08-12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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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生长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生长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广东生长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广东生长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河东工业区长乐大道西

深圳市统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生长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在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河东工业区长乐大道西(E115°49′2.55″,N23°55′46.50″),建设“广东生长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项目占地27000m2,总建筑面积43000m³,设5条生产线,分别为红薯清洗线、红薯淀粉生产线、红薯粉丝生产线、红薯深加工生产线和大米碾米打包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红薯18000吨、红薯淀粉16000吨、红薯粉丝15000吨、红薯饼干18吨、红薯干2吨、速冻红薯10吨、大米1486吨。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园区污水处理厂竣工前:厂区废水经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定期清掏,回用厂区周边绿化灌溉;园区污水处理厂竣工后: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油新污水处理厂进水限值较严值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油新水质净化厂处理。

2.废气: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废气、红薯深加工生产线烘烤、蒸熟过程产生的特殊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不作为废气控制)、大米碾米打包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本项目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粉尘厂界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 2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相应标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洗薯上料机、破碎机、烘干机、空压机等等生产设备,其等效声压级为80-90dB(A)。建设单位经采取密闭、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及工作时间等防治措施后,工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红薯渣、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定点收集后外售;砂石杂质经集中收集后回用农田;

稻壳、米糠、劣质大米经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