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祥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1-08-3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五华县祥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县祥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华县祥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五华县祥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县城工业区(五华县合创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深圳市统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华县祥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县城工业区(五华县合创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地理坐标:东经E115°44′23.973″,北纬N23°56′6.162″),总投资25万元,拟对原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增加喷粉工序,对部分有喷粉需求的产品进行喷粉处理,原铝合金制品产量不变,年产100万个铝合金制品,技改后不增加厂房租用面积,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约1200m2,在现有厂房内进行生产设备安装,不增加员工。

1.废水: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2.废气:本项目喷粉粉尘经喷柜内风机收集后由喷粉柜滤芯将粉尘回收,未回收利用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固化废气在密闭烘烤炉中收集,收集的废气通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经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符合《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烘干室排气筒排放标准限值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喷粉柜、固化柜产生的噪声,源强为65~70dB(A),建设单位拟对主要声源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喷粉柜收集粉尘回收后回用于喷粉工序;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吸附处理有机废气的废活性炭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在厂区暂存,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