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鸿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县鸿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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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五华县鸿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建设项目 | 五华县鸿泰混凝土有限公司 | 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增塘村昂天湖新联队 | 深圳市统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五华县鸿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拟投资800万元在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增塘村昂天湖新联队(E115.792919375°,N23.888149783°),建设“五华县鸿泰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建设项目”。项目占地10333m2,总建筑面积900m2。其中,建设1栋综合楼9002、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配套生产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商品混凝土15万立方米。 |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搅拌设备清洗废水、搅拌作业区地板冲洗废水及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建设单位在搅拌作业区挖筑导流沟,生产废水通过导流沟统一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艺添加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回用周边林地灌溉使用。 2.废气:废气主要为砂石料场粉尘,入罐输送、计量、投料粉尘,粉料罐粉尘,搅拌站粉尘,运输粉尘等产生的少量粉尘以及员工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项目粉尘经脉冲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818-2010)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厂区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相应标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运输车辆、装载机、皮带输送机、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等效声压级为75-105dB(A)。建设单位经采取密闭、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及工作时间等防治措施后,工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洗搅拌设备及冲刷搅拌作业区地板排放水沉淀时产生砂石和沉渣。沉渣、砂石、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生产使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